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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健康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2018/10/18 1.1k 阅读 64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怒江州“健康宣传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8〕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州“健康宣传日”活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健康宣传日”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从根本上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针对各族干部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群众健康意识差,健康素养水平低的现状,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每月的19日定为怒江州“健康宣传日”。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州各族群众的生活质量。为做好“健康宣传日”有关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重要论断,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针对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及医疗卫生服务等健康影响因素,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人群健康素养水平为抓手,着力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奋力推进健康怒江建设。

二、活动时间

自2018年10月19日起,每月19日定为“健康宣传日”。

三、活动主题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每月活动主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四、活动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妇联、共青团、工会、医疗机构、计生协会,新时代农村讲习所,驻村扶贫工作队(实战队)。

五、活动内容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义诊、健康知识咨询服务、健康知识及扶贫政策专题讲座、医疗诊疗上门服务、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分批分次分阶段进行集中式、联动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群众广泛宣传生活方式与健康关系,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合力建设健康怒江的良好氛围。

(一)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四个专项”行动。针对广大干部群众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低、疾病预防意识薄弱及对健康扶贫政策认可度不高等问题,开展“四个专项”行动。

1.巩固普及行动。各县市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实战队)、新时代农民讲习所、村“三委”班子、妇女小组长等人员,采取包干负责、点对点、面对面等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科普及计生保险政策宣讲,确保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计生保险政策和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上门送健康行动。基层卫生计生干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村医(计生宣传员)充分利用家庭医生签约等基本公共服务,对重点服务人群宣传普及健康扶贫政策、健康科普及计生保险政策等知识,确保服务对象对健康扶贫政策、计生保险政策和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100%。

3.健康关爱行动。各级妇联、共青团、计生协会等组织和各级医疗机构依托省内外三级医院派驻医师,采取巡回医疗的方式,深入偏远村寨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残疾人、计生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知识宣讲、健康义诊、两癌筛查、健康体检等服务,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健康扶贫政策的认可度。

4.强化干部行动。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和疾病预防知识讲座,发放健康扶贫工作手册,在不同媒体渠道开展健康知识的宣传等,进一步提升各级机关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和自我健康维护意识。(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州扶贫办、州妇联、团州委、州计生协会)

(二)开展环境整治拒绝传染病专项行动。各县市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实战队)、村“三委”班子、妇女小组长、村医(计生宣传员)等力量,带领和发动各族群众深入房前屋后、村主干道、卫生死角等地清理垃圾、杂物、杂草,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和病媒孳生地,共创清洁、卫生、文明家园。制定村规民约干预和规范健康行为,移风易俗,改变不良健康卫生习惯和生产生活习惯,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健康卫生意识,有效减少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改善乡镇、村的卫生环境,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扶贫办)

(三)开展孕产妇及婴幼儿关爱行动。采取优生优育指导、生殖健康咨询、规范化产检和婴幼儿健康体检等方式,各级卫生计生系统通过进村入户开展孕产妇保健、体检、风险筛查,新生儿体检、护理等工作,积极提升孕产妇、新生儿母亲对预防妊娠风险、加强新生儿保健等方面意识。(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州妇联)

(四)开展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专项行动。加强沟通合作,以6—12岁少年儿童为主要对象,围绕少年儿童体格生长、行为习惯、意外伤害、自我防护、心理健康、家庭情感、社会适应等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采取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少年儿童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营养膳食、卫生习惯、健康行为、意外伤害防范、青春期性心理健康为主题的关爱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专项活动,倡导健康理念,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州教育局;配合单位:州卫生计生委,州妇联)

(五)开展广大干部心理危机干预活动。针对当前广大干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状态,各级妇联、工会、共青团、卫生计生部门(计生协会)整合资源,加强合作,广泛开展广大干部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学会自我调节、自我减压,保持身心健康,以乐观、积极向上的心态投入到生活和工作中。(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州妇联、团州委,州总工会)

(六)开展老年人健康保健专项行动。针对城市社区老年人自我健康保健意识差,盲目服用保健品及抗生素等不良习惯,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活动,开展健康保健知识讲座、义诊活动和上门送健康知识等系列服务活动,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疾病,进一步增强城市社区老年人树立正确的健康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老年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减轻社会和家庭经济、人力负担。(责任单位:州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州委老干部局)

(七)开展全民健身专项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运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全民健身经常化生活化。倡导全社会实践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全方位的生态教育体系,形成全民绿色健康、自然环保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层层落实责任,把“健康宣传日”活动经费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切实组织开展好活动。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实际,对活动形式、内容等进行创新和优化,制定可操作、见实效的实施方案。各级群团组织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好团结动员群众的积极作用,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健康宣传日”活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单位要多途径多方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标语、宣传单、公开栏等传统方式开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掀起人人关注健康的活动热潮。在开展“健康宣传日”活动中,做好统筹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群众获得健康知识,义诊服务等,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健康宣传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县市、州级有关单位在开展“健康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中要认真做好总结和工作量统计(有条件的单位可留存影像资料),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干部群众的医疗需求、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开展好活动的建议等,并于每月30日前将活动情况报州健康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余树梅,3626220;电子邮箱:njwsjsdzb@qq.com)。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