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9日在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在州委的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为目标,加强国有资本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优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和国有企业稳步发展,国资监管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9年末全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2633474.43万元,同比增长21%。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全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16户,年末职工883人,其中在岗职工814人。2019年末,全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总额969559.16万元,同比增长17.79%;负债总额753567.16万元,同比增长21.21%;资产负债率77.72%,同比增长2.9%;所有者权益215992万元,同比增长7.25%。全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1888.83万元、增长94.57%,累计亏损17655.04万元,当年净亏损1816.32万元,同比增亏347.98万元,其中: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怒江交运集团)累计亏损6249.75万元,当年净亏损880.23万元,同比增亏196.88万元;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累计亏损7592.52万元,当年净亏损742.38万元,同比增亏123.08万元;其他企业累计亏损3812.77万元,当年净亏损193.71万元,同比增亏28.02万元。全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上缴税费373.55万元,同比下降39.62%。全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7000万元(州级预算)收入未能实现,收支均为零。该项预算资金为州本级持有金鼎锌业股权预计分红,但2019年底金鼎锌业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我州不再持有金鼎锌业股权,未能实现分红。
州级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6户,年末职工人数685人,资产总额620039.24万元,同比增长0.66%;负债总额456926.16万元,同比增长1.16%;资产负债率73.69%,同比增长0.5%;所有者权益163113.08万元,同比下降0.73%。累计亏损13609.78万元,当年增亏1643.32万元。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全州地方国有金融企业仅怒江州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户,2019年末资产总额3591.91万元,同比增长0.66%;负债总额12.38万元,同比下降25.56%;所有者权益总额3579.53万元,同比增长0.59%。营业收入34.4万元,同比增长31.1%;利润20.94万元,同比增长15.44%。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1.总体情况。2019年末,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1660323.36万元(包括实际占有使用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纳入单位财务核算的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同比增长17.86%;负债总额243116.28万元,同比增长23.94%;净资产总额1417207.08万元,同比增长16.88%。其中,州本级资产总额354903.55万元,同比增长30%;负债总额28413.40万元,同比减少9.07%;净资产总额326490.16万元,同比增长35%。
2.按单位性质分类资产情况。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347644.99万元,占比81.1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312678.37万元,占比18.83%。
3.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933386.26万元,占比56.22%;固定资产408075.7万元,占比24.58%;在建工程275157.4万元,占比16.57%;无形资产6125.5万元,占比0.37%;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国有资产37578.5万元,占比2.26%。
4.资产配置情况。全州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61607.35万元,同比减少13%;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14391.65万元,同比增长8.98%。
5.资产使用情况。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原值1429.08万元,占全州资产总额的0.09%,其中州本级538.98万元,占州本级资产总额的0.15%;无对外投资情况。
6.资产处置情况。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原值12124.58万元,其中州本级1821.87万元。
7.资产收益情况。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580万元,同比增长7.56%,其中州本级511万元,同比增长88.56%;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收入5102万元,同比增长72.54%,其中州本级13万元,同比下降95.5%。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根据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全州土地资源1458451.07公顷,其中:国有土地资源435299.29公顷。国有土地资源中,林地最多为355917.23公顷,其后依次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233.72公顷、草地51319.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38.81公顷、其他土地20374.09公顷、耕地2988.0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914.59公顷、园地13.61公顷。与上年度相比,全州国有土地资源存量增加16.98公顷,其中:耕地减少1.15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增加14.5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增加4.81公顷、其他土地减少0.29公顷、林地减少0.89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减少0.01公顷,全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11.72,与上年基本持平。
2.矿产资源情况。2019年末,全州主要矿种探明储量为:铁矿7400万吨、锌金属量748.64万吨、铜金属量29.13万吨、铅金属量219.1万吨、锡金属量4.76万吨、钨金属量3.48吨、银金属量2547.98吨、硫铁矿454.73万吨、硅矿4732万吨、石膏28696.17万吨、大理石965.72万立方米。与上年度相比,全州铁矿资源储量增加200万吨、锌金属量减少84.39万吨、铅金属量减少12.3万吨。
3.森林资源情况。2019年末,全州森林面积113.89万公顷,森林覆盖率78.08%,森林蓄积量1.84亿立方米,分别较上年增加3.56万公顷、2.44个百分点、0.0031亿立方米,全州森林面积、蓄积量储蓄双增长。由于全省国有林场改革,权属界线有变动,目前无法按权属统计。
4.草原资源情况。根据八十年代第一次草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州草原(草山)总面积775.3万亩,可利用面积584.29万亩。自2017年开展云南省草地资源清查以来,完成了16个地州129个县的验收工作,但随着机构改革的全面推进,草原资源面积和国有草原面积等数据正在整理汇总阶段,尚待州级和省级验收发布。
5.湿地资源情况。2019年末,全州湿地面积16895.30公顷公顷,其中,自然湿地13651.57公顷,人工湿地3243.73公顷。
6.水资源情况。2019年全州水资源总量177.4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1215毫米,比常年偏少21.6%。水环境质量及变动情况:2019年全州10个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其中纳入国家考核的2个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与上年持平。
二、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
紧紧围绕加快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深化改革、促进保值增值的目标,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着力强化国资管理,合力推进国企改革。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国资监管。近年来,为适应国资监管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相继制订出台了《怒江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怒江州州属国有企业公司章程管理办法》《关于推进州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怒江州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入章”工作》等一系列制度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资产监管,有力促进了全州国有企业规范、健康和有序运行。
2.强化落实,全面推进国企改革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怒江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怒江州州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方案》。根据我州州属各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及发展方向,结合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结果,经过进一步深入研究、反复论证,对州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将“1+1+1”模式组建3户州属国有企业调整为“1+1”模式,设置怒江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户州属国有企业,对怒江交运集团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切合实际的方式稳步推进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州国资委统一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州属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盘清国有资产家底,夯实国企改革基础。三是全面清理剥离国企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四是根据省、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要求,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怒江州国资委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出资人职责定位,明晰权责边界。研究制定州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综合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等改革配套办法,逐步实现从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五是深化国企公车改革,规范公车管理,顺利完成州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3.加强合作,助力怒江脱贫攻坚。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要求,助力怒江州脱贫攻坚,加快怒江经济社会发展,参股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怒江州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怒江美丽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鹤剑兰高速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以中央、省属国有经济为主导,支持我州经济发展,解决我州实体不足、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聚焦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遵循金融监管规则,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确保国有资本做大做强的管理目标,着力强化两个方面工作。
1.强化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注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财务管理,不断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有效监控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质量,有效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深化金融改革,提升企业质效。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一企一策”深化改革方案,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稳妥推进地方金融企业改革,不断优化资本结构,增强企业活力,提升运营质量和效益。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围绕厉行节约、优化资源配置、更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和事业发展管理的目标,着力强化三个方面工作。
1.加强资产管理,提升监管效能。一是认真落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告第9号)、《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州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0号)、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二是强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做好资产日常处置网络化监管,积极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全过程监管。三是认真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涉及的国有资产核实、划转等工作,确保资产有效配置。四是完成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国有资产上划工作。
2.严格资产处置,确保规范运作。全州各级财政认真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以存量控制增量,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严格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规范资产处置和收入管理,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集中统一管理。
3.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资产完整。一是认真开展2019年全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统计报告试点工作,基本摸清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资产的实物量。初步建立了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库,基本掌握了我州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家底,初步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建立政府资产报告制度的意义和目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准则》,将全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具备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国有资产纳入单位核算管理。三是组织开展全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核实处置工作,完善更新国有资产数据库,有效解决了大多数单位资产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深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改革、切实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质量、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1.认真落实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是有效保障了“四个一百”“五网建设”“三张牌”“补短板、增动力”、易地扶贫搬迁、特色小镇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保障3,764.26亩、保障率达90%以上。二是积极抓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工作。三是严格执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告知制度和报告制度,年内共发出14份用地报批催办函,认真落实差别化的用地保障措施,并开展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管理。
2.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两权登记发证工作。依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云南省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强化规划管控引领作用。按照“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要求,认真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地,启动怒江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三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制定出台怒江州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推进绿色发展实施意见及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确保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对重大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方案进行论证审核。全面实行耕地数量、水田面积和粮食产能3类指标核销制。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等项目用地占补平衡保障,全面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建设。四是强化矿业权管理。认真做好全州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的协调衔接,对涉及已设的矿业权依法有序退出。五是建立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全州四级河(湖)长、两级河长制办公室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共设置750名河湖长,覆盖292条河流、3个湖泊、11座水库、100条渠道。六是加强自然资源督查执法及基础管理工作。持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土地、矿产执法检查。
3.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助推脱贫攻坚。全州共申报33个项目,产生节余指标12275.32亩,州财政分两批下达各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资金216551万元,大力助推我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二是全力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用地。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用地保障3764.26亩、用地保障率已达90%以上。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国有企业(不含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缺乏懂企业经营管理的人才,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国企改革发展需要。二是企业自身发展后劲不足,经济效益差,部分企业亏损严重,可持续增长基础不牢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压力大。三是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突出,在国企改革中消化解决任务艰巨,短期内难以解决。特别是怒江交运集团由于第一次国企改革不彻底,历史遗留问题多,改革推进难度大。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关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国有资产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时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六是监管职能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进展缓慢,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改革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依然突出。
(二)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资产管理方面。注册资本金偏低,达不到各商业银行的入围条件,难以同商业银行开展合作。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担保机构只能使用存单质押进行担保,不能采用放大倍数的方式进行担保。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思想,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够重视。二是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尚未健全。现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办法层级较低,已不适应新形势下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资产管理制度细化不够,资产管理配套制度体系有待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滞后,资产管理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确,管理责任难以落实。三是管理基础工作薄弱。部分单位特别是乡镇一级,不同程度存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不健全,国有资产底数不清、权属不明,不及时结算、记录资产账务,呆坏账长期挂账等问题;资产管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到位、专业能力不足;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尚未建立;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行政事业单位账外资产仍不同程度存在。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耕地保护任务较重,后备资源不足。二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调查监测不及时。三是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数据标准不统一。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深化全州国有企业改革,构建国企发展新格局。一是稳步推进全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根据全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按照“积极稳妥、梯次推进、不断完善、严明纪律”原则,采用“1+1”模式,争取2020年底完成组建怒江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形成具有怒江特色的国有资本发展新格局。二是积极破解国企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州人民政府成立专项工作组进驻怒江交运集团,帮助怒江交运集团理清资产、负债、权益、各种债权和债务关系等情况,协助梳理追收各种债权和应收承包款项,提出盘活、处置怒江交运集团国有资产和有序清偿化解各种债务的意见建议,指导怒江交运集团依法依规制定深化改革方案等。我们将积极与省国资委汇报对接,争取通过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切合交运集团实际的方式,稳步推进交运集团改革,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强化职能转变,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断提升国资监管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管理。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水平。按照国家、省出台的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配套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切实解决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理顺职能职责,强化基础管理。按照“三定”方案尽快理顺财政部门与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职责,强化财政部门对国有资产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职能。探索建立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将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处置贯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全过程;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夯实基础管理。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大对损害国有资产权益行为的查处,不断规范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四是探索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平、公正、高效的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促进国有资产资源合理配置。五是创新资产盘活方式,多渠道拓宽收入来源。认真清理核实闲置资产,采取划转、处置等方式,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存量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率;加大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力度,实现集中经营统一监管。六是加强对下指导,依法依规盘活、处置资产,防范债务风险。
(三)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切实加强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加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严格用途管制,对涉及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整治等各类活动进行管控和引导,实现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保护“一张蓝图管到底”。二是健全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结合实际和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自然资源报告的范围和内容,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自然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效率,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四)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进全口径国有资产信息共享平台,为人大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提供保障,提高报告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合”和省、州、县(市)之间的“纵向联动”,加快形成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全州一盘棋”的有利局面,统筹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五)不断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一是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国有资产总体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二是严格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决议,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整改,压实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