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文件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1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4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
做好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报送工作对于服务各级领导决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处置工作,增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关切的主动性、及时性,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和谐怒江创造良好环境。
二、明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信息的报送要求
要切实增强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主动性。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力争在接报后25分钟内向州人民政府电话报告、50分钟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30分;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向州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对州政府应急办要求核报的信息,电话反馈的时间不超过20分钟;要求书面反馈的,反馈时间不超过40分钟。重要政务舆情要重点关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重点报送有代表性、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息舆情,为维护大局、服务决策提供重要依据。要增强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洞察力,畅通信息舆情报送渠道,进一步提高重要政务舆情监测、收集和研判的专业化水平。各级各部门向州政府报送的重要政务舆情,由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总值班室)统一受理。对紧急重要政务舆情,要打破层层审核、逐级把关的报送程序,实行多级多部门同时报送,并可在报州政府应急办(州政府总值班室)的同时,报告州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要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县(市)、各部门在收集、研判重要政务舆情时,需其他县(市)、部门提供相关情况的,有关县(市)、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各县(市)、各部门获取的重要政务舆情涉及其他县(市)、部门的,要主动加强与其他县(市)、部门的沟通,共享信息内容、共同分析研判、共同处置应对。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突发事件和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及时、准确报送各类重要信息舆情。要探索建立将重要政务舆情信息报告工作纳入有关工作考核体系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情况通报。对迟报、瞒报、漏报重要信息舆情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