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建筑企业入驻怒江香料产业园区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20〕6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怒江州建筑产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引进建筑企业入驻怒江香料产业园区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政府州长
副组长:潘卫康 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马国庆 州政府副州长
成 员:杨智泉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和猴赠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慧俊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李 辉 州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永卫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 洋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和秋梅 州财政局局长
余建林 州人社局党组书记
李 斌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增贤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秀兴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夏斯付 州水利局局长
赵 虎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学花 州统计局局长
和俊荣 州税务局局长
高 松 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孙 翌 中国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行长
邱少峰 怒江银保监分局局长
李祖明 泸水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张竞超 兰坪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明春鹏 福贡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李 勇 贡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交怒江建筑产业园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一)办公室
主 任:杨智泉 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专职副主任:张 涛 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
副 主 任:和猴赠 州政府副秘书长
环朝静 州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
刘慧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中交怒江州建筑产业园的综合统筹、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推动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培训组
组 长:刘慧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叶宝 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各县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中交助梦就业”—建设行业培训考核基地建设项目、建筑产业工人培训项目的落实,分类组织开展入园建筑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能工人专项培训,及时推送上级培训信息,督促指导入园企业按规组织员工参与培训考核,引导入园企业组织员工参与学历提升教育、继续教育等。
(三)就业组
组 长:和明远 州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人社局、各县市人社局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有意在建设行业就业的城乡劳动力情况摸排、就业信息推送、劳动力入行技能培训指导,职称评聘、劳动保障服务指导等工作。
(四)招商组
组 长:赵新梅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分管投资促进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投资促进局、各县市投资促进局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入园工作。
(五)注册组
组 长:罗新宏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入园企业的注册等指导、监督、管理;同步跟进非公企业党建。
(六)资质安许组
组 长:刘慧海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各县市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牵头负责入园企业的资质许可、安全生产许可等申报、增项、核查等政策的出台,人员配备指导、定期不定期组织核查,适时推送规范性政策信息、负责从业政策指导等。
(七)财税银统组
组 长:谢 荆 州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 斌 州税务局副局长
各县市政府分管财税工作的副县市长
成员从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统计局、中交怒江产业扶贫开发有限公司及有关商业银行抽调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入园企业的税务、银行开户等事项、金融服务和落实奖励政策、统计等工作。
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若人员发生变动,不再另行发文,由接替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