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怒江州国家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19号
泸水、福贡、贡山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将怒江州规划为一个或多个国家公园,用足用活国家公园政策”的讲话精神,我州在省级有关部门指导下重新调整国家公园规划布局,以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按照生态地理单元规划和建设怒江大峡谷国家公园、独龙江国家公园。为推动和组织协调好怒江州国家公园建设各项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国家公园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纳云德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袁丽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张泽鸿 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杨秩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海曙 州林业局局长
赵振中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和颂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荣才州农业局局长
张畔平 州水务局局长
杨永铸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和贵先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志红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侯新文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赵文胜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普健益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和育功 州科技局局长
蔡玉光 州教育局局长
杨俊义州统计局局长
熊汉锋 州移民开发局局长
杨学三州委编办主任
杨桂良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理局局长
雷茂生 州气象局局长
和桂莲 泸水县人民政府县长
夏斯付 福贡县人民政府县长
和国晓 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林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海曙兼任,办公室成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成员若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