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怒江州
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4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州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怒江州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纳云德 州委副书记、州长
副组长:丁秀花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羊晓刚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董志学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稳宜金 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晓骞 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赵振中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 纹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蔡玉光 州教育局局长
和育功 州科技局局长
普利颜 州民族宗教委主任
褚桂林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和颂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永铸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侯新文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志红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贵先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荣才 州农业局局长
李海曙 州林业局局长
张畔平 州水务局局长
李桂林 州商务局局长
普健益 州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木云杰 州卫生计生委主任
赵文胜 州旅游发展委主任
刘 翔州工商局局长
胡建忠 州质监局局长
刘聪山 州安监局局长
胡学花 州统计局局长
木里夺 州外侨办主任
熊汉峰 州扶贫办主任
赵永兴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吕 超 州移民局局长
李 岚 州政府法制局局长
陈大勇 怒江报社总编
李佳玲 州民族中专校长
雷茂生 州气象局局长
张永鹏 州地税局副局长
王志雄 人行怒江中支副行长
张宏伟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罗正利 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主任
和玉辉 州交通运输集团董事长
李亚华 州公安边防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旅游发展委,赵文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怒江旅游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州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制定年度旅游产业发展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对全州旅游产业发展方面的重大决策及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性研究工作,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依据;组织协调有关旅游产业发展工作文件的起草工作;跟踪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有关全州旅游发展方面的社会舆论工作,营造促进旅游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包括旅游重点景区、特色民族文化、乡村旅游发展等在内的宣传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提升,整合平面、影视、网络等媒体平台,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全州对外旅游宣传;指导全州旅游行业、重点景区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组织实施。
旅游部门:负责对全州旅游业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旅游业实行行业管理和旅游市场管理;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全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促销;规范、监督和管理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指导、推动旅游企业改革;加强与全省各州(市)之间的旅游区域合作;负责旅游培训和旅游统计工作;处理旅游投诉案件;增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功能;承担旅游产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发展部门:参与、指导全州旅游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将旅游业的发展纳入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全州基本建设计划;协同旅游部门促进旅游产业化发展;制定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协同旅游部门做好旅游统计和抽样调查、预报预测工作。
交通部门:加强交通运输市场管理,提高交通从业人员的素质,做到文明服务和安全运营;推进车站、公路的规划建设,保障旅游交通供给;协助做好旅游宣传工作;会同旅游部门管理好旅游运输企业。
公安部门:加强治安管理,保障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为旅游者提供安全的社会环境,为旅游者出入境提供方便。
财政部门:为旅游业发展提供财政性资金支持,协同州旅游部门管理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
住建部门:提升城市建设品位,增强城市旅游功能,优化城市形象,协同旅游部门加强对旅游区(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开展好“两违”治理行动。
规划部门:做好城乡规划,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的协调,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融入城市总体规划,突出旅游城市的功能和特色;牵头做好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
国土部门: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旅游用地规划的协调,落实旅游建设项目预留用地,对旅游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切实开展好“两违”治理行动。
环保部门:加强区域内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商务部门: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为旅游业发展吸引更多的境外投资。
工商部门:加强对市场交易的管理,打击旅游市场非法经营和旅游购物场所的制假、售假、私授回扣行为;受理和处理旅游消费投诉案件;会同旅游部门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质监部门:督促、检查、落实与旅游业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推广和实施;推动实施旅游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开展旅游服务业地方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及审核发布;保证旅游商品质量,确保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文体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管理,促进旅游娱乐的发展,协同旅游部门深度开发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加强体育设施建设,争取举办各类体育赛事,促进体育与旅游的协调融合发展。
农业部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按照重点景区为龙头、骨干景点为支撑、“农家乐”休闲旅游为基础的发展思路,突出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山水文化以及农业景观营造,努力发展“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的乡村休闲旅游业。
林业部门:加强旅游发展规划和两个国家公园规划的统筹衔接工作,把保护与开发结合起来,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加快林业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促进生态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促进林业转型和旅游业升级的战略性对接,培育精品生态旅游产品。
金融部门:加强金融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把信贷投入与地方政府旅游发展战略结合起来,根据政府和旅游企业的金融需求,提供恰当的金融服务;制定支持旅游业发展的战略措施,适时调整信贷结构和信贷力度,以信贷结构的优化促进旅游业发展。
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与旅游产业发展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按规定简化旅游企业涉税审批程序,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人事及教育部门:加强旅游产业人才培养,指导、协调、推动旅游人才教育、培训、选拔和引进等相关工作,推动旅游教育培训行业发展。
其他部门:结合单位职能职责,主动协调推进旅游产业发展,积极配合并参与旅游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置。
三、议事制度
(一)议事形式
领导小组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全州旅游发展重大问题。日常联席会议由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召开。
(二)议事内容
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讨论或决定的主要内容有:
1.研究、审议全州旅游发展战略、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规划、旅游宣传促销计划、旅游扶持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等。
2.研究、协调解决旅游基础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及旅游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营造旅游发展环境。
3.关注旅游重大项目投资,及时研究、协调、解决项目投资建设中出现的难点、热点等问题。
4.强化旅游安全监管,综合调度、协调解决各类旅游重特大安全事故。
5.指导监督和检查考评各县及各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若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