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怒江新寨机场专
用公路试验段开工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3号
泸水县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怒江新寨机场建设,实现2016年2月25日开工建设怒江新寨机场专用公路试验段的任务目标,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成立怒江新寨机场专用公路试验段开工建设协调领导小组
组 长:李红文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常务副组长:和贵先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 组 长:和金发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勇 州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组书记
有 福 怒江公路管理总段段长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和金华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程润宏 泸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州级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和金华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二、加快落实试验段开工工作任务
怒江新寨机场专用公路试验段为K3+000至K8+000段,技术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2.0米。
(一)州交通运输局负责总协调及出具工可行业审查意见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批,确保于2016年2月3日前和2月15日前分别完成工可行业意见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批复。
(二)州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试验段项目前期工作的业主职责,要尽快与设计单位对接,确保2016年1月31日前提交开工典礼设计用地资料,2月1日前提交试验路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月3日前提交试验路段初步设计,2月15日前提交试验路段施工图设计。
(三)怒江公路管理总段负责开工典礼的具体筹备工作,编制开工仪式方案和组织实施,确保2016年2月1日前提交土地征用计划并落实有关资金。(试验段开工典礼场地设在K7+500处,澡塘村河滩地段,面积约20亩。)
(四)泸水县人民政府负责试验段开工典礼的征地拆迁工作,确保于2016年2月15日前完成试验段开工所需的土地征用。
(五)州发展改革委负责试验段项目的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确保在2016年2月5日前完成工可批复和初步设计批复。
(六)全面推进试验段土地预审、环评、水保等前期工作的开展,州级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州国土资源局、州环境保护局、州水务局等州级部门分别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出具有关行业意见,限时办结相关手续。
相关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怒江新寨机场专用公路试验段开工的相关事宜,加强协调配合,全面落实责任和任务目标,共同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对推诿扯皮、不按时落实任务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将予以严肃问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