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怒江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预算绩效评价及部门(单位)自评复核工作的通知》(怒财绩〔2025〕5号),结合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怒江州财政局中共怒江州委组织部怒江州审计局关于印发<怒江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怒财发〔2019〕50号)及《怒江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要求,怒江州财政局成立财政资金重点绩效评价组于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20日对我单位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项目依法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将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如下: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85.06分,综合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表 | |||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决策 | 16.00 | 12.00 | 75.00% |
过程 | 24.00 | 19.29 | 80.38% |
产出 | 30.00 | 23.77 | 79.23% |
效益 | 30.00 | 30.00 | 100.00% |
合计 | 100.00 | 85.06 | 85.06 % |
怒江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