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5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怒江州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怒政办发〔2022〕6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是红十字会在基层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红十字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职能,是中国红十字会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州各级红十字会推动改革创新,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和会员队伍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新形势新任务,当前全州红十字基层基础薄弱,基层组织网络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服务能力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社会影响力不大、发展不平衡等问题突出。为了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十分重要和必要,一方面有利于红十字会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另一方面有利于切实开展应急救援、人道救助、应急救护,推进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等工作,广泛动员人道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实施方案》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带群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加强新时代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试行)》《云南省红十字会关于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红十字会改革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编制。
三、《实施方案》内容解读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及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夯实红十字会的社会基础,深化红十字会改革,依法建立健全基层组织,广泛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积极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红十字会贡献。
2.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为宗旨的各项活动;坚持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依法建会、依法兴会,服务红十字事业发展大局;坚持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协同推进,在主动作为中不断巩固和扩大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群众基础;坚持示范先行,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质并举,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并重、巩固和提高相结合进一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3.工作目标:基层组织覆盖面有效拓展。到2023年12月,县(市)红十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成立理事会、监事会;2023年实现全州31个乡(镇、街道)100%建立红十字会;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红十字基层组织;学校红十字会建会率稳中有增;其他基层组织稳步发展。会员队伍不断壮大。到2025年成人会员、青少年会员新增5000人,力争全州红十字会员达到2万人。会员组织认同感显著提升,身份意识明显增强,广泛开展红十字特色活动,在志愿服务中起到骨干作用。基层骨干队伍切实加强,基层组织活力明显增强,阵地建设成效明显。到2025年全州县(市)级以上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红十字服务窗口全覆盖。推进红十字服务站、红十字救护站、生命健康安全教育体验馆、博爱家园等红十字基层阵地建设,在红十字文化传播、应急救护培训、健康安全知识宣传、志愿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实施内容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体制机制;
2.分类推进,稳中提升覆盖率,大力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建设;
3.建好建强会员、志愿者队伍,壮大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力量;
4.持续加强阵地和平台建设,拓展完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服务网络;深入开展红十字服务和活动,增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活力。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月);2.全面推进阶段(2023年2—12月);
2.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2月);
3.经验总结阶段(2025年1—12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2.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协同配合;
3.提高督促检查,加强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