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印发《怒江州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计划》。
中共怒江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安排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直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怒江州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行动实施方案》,并广泛征求了各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全面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把怒江州的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推动新时代怒江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重点突破、创新引领、稳中求进、市场导向的工作原则,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成效明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总体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保持稳定,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持续上升。到2035年,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西南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全面建成。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从六个方面部署了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有序构建绿色流通贸易体系。通过构建绿色交通体系、鼓励发展智慧物流、推进跨境物流建设和不断优化贸易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化水平。实施加大城市“两污”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提高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三是健全绿色低碳生活和消费体系。推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绿色低碳公共机构。四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大绿色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力度,强化企业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五是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支持。包括健全完善价格收费、财税、金融制度,完善绿色标准、绿色认证和统计监测体系,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六是加强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直部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和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齐抓共管、协同发力,狠抓落实,确保行动计划各项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