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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怒江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解 读

2022/07/19 5.6k 阅读 267 点赞

近日,怒江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综合工作方案》),对怒江州“十四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现就《综合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节能减排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抓手,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有力举措。从“十一五”以来,怒江州在每个五年规划期均制定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综合工作方案》的出台,对全州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为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对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州成果发挥重要作用。

二、目标要求

《综合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积极发挥节能降碳减污协同效应,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进制造业节能降碳,推进工业企业用能管理,为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发展基础。到2025年,全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实现总体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全州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级下达目标。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稳步提升,省级下达“十四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主要内容

《综合工作方案》面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署开展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推进大减排,实现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实施节能减排十项重点工程:

1.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3.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6%。实现水泥行业产能达到能效标杆水平。

2.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工程。推进兰坪产业园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一园一策”编制改造方案。实现兰坪产业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得到合理利用处置。

3.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倡导城镇建设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建设和绿色运行管理。实施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改造,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实现全州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4.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完善绿色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推广清洁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加快智慧停车场等智慧终端布局,提升智慧交通水平。

5.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中的比例,大力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

6.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提高办公、生活用能清洁化水平,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全面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

7.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精准制定污染防控措施,推进流域保护治理取得新突破。

8.煤炭减量清洁替代工程。加快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电气化改造,在农业、种养殖业及农副产品加工业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兰坪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建设。

9.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排查整治,加大重点行业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探索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新技术试点示范。

10.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和管网短板,加强污水处理厂尾水治理和污水再生循环利用,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二)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1.落实能耗双控制度。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确定各县、市“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有序推行用能预算管理。

2.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减排工程,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

3.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推动新建“两高”项目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加快淘汰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两高”项目贷前审核。

4.完善经济政策和法规标准体系。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全州节能减排各项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5.健全市场化机制。探索开展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创新环境污染治理模式,落实能效标识管理制度,落实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

6.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建设,严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加快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和应用。

(三)强化工作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坚持系统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节能,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各项任务。

2.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十四五”县、市人民政府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持续推进州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3.抓好宣传引导。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自觉履行节能减排责任。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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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