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意见》(云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和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精准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安排,推动我州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州人社局起草了《怒江州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经过不断修改完善,并向各县(市)、州直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后,最终形成本实施意见。
二、主要结构
《怒江州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本部分阐述了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本部分详细解读了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以及细化了工作推进措施。按照“找到人”,建立精准扩面对象实名库; “盯住人”,实施“六个一批”专项行动; “稳住人”, 构建由政府领导、人社牵头、各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守住人”, 增强社保服务四个能力的节奏,有序推进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
第三部分为工作要求。本部分共有三条,一是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民生稳、人心就稳,社会就稳。参保扩面提质增效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是治国安邦的大问题”的重大判断,是心怀“国之大者”的重要民生工作之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严明职责、狠抓落实。二是务必要加强协同推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结合工作职责,锚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蹄疾步稳推动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务必要坚持跟踪问效。要切实将工作意见落实到位,把跟踪问效贯穿于抓落实的全过程,避免重部署轻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协作部门的沟通,强化信息互换机制,及时跟踪贯彻落实情况,对于推进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纠正,积极协助解决。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