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
行政执法主体全称: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
负责人:张映安
执法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办公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北路3号
监督电话:0886-3036851
邮编:673199
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
《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
《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草原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
《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退耕还林条例》
《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