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稳增长工作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6〕24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稳增长工作力度,确保“十三五”实现良好开局,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4个稳增长工作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稳增长工作组
(一)泸水工作组
组 长:李红文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赵振中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牵头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二)福贡工作组
组 长:丁秀花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胡学花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桂林 州商务局局长
牵头责任单位:州商务局
(三)贡山工作组
组 长:袁丽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杨秩权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兰花 州财政局局长
牵头责任单位:州财政局
(四)兰坪工作组
组 长:邹 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 勇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 纹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牵头责任单位:州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工作组主要职责
(一)督促各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和《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16〕50号)等一系列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分析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二)准确掌握我州列入省、州重点项目及年初已签订目标责任的20项重点项目前期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深入各县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实地,全面了解掌握当前企业发展、项目推进的具体情况,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要高度重视稳增长调研督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尽快安排好各项组织准备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积极配合工作组的各项工作。对工作组协调研究的问题,各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配合,特事特办,切实抓好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各工作组要认真履行指导督促、协调推动的职责,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调研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把问题解决在一线、解决在现场、解决在基层。属于县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工作组要督促当地政府现场研究,及时解决;需要州直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组组长要及时召集州直有关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解决;需要州人民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由工作组报州政府主要领导研究协调解决。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部门提出建议报州人民政府。
(三)调研督察工作严格实行行政问责制。对工作不重视、不作为,经工作组协调督促后仍然开展不力、推进缓慢的,由州政府督察室和州监察局,对有关单位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