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61号)精神,为切实抓好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政策措施落实,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实施意见任务分解》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是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工作具体措施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履行就业主体责任,完善措施,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灵活就业健康发展。州级有关单位要按照任务分解,认真履职,同向发力。牵头单位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分工合作,确保灵活就业人员便捷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人社局)要发挥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作用,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向州人民政府报告。
三、注重舆论引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要多途径多方式宣传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要建立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