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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美丽公路拆迁户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政策的通知

2018/07/08 2.0w 阅读 209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美丽公路拆迁户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政策的通知


泸水市、福贡县、贡山县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美丽公路拆迁户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政策》已经2018年6月22日十一届州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此件发至各乡镇)


怒江美丽公路拆迁户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政策

为积极引导鼓励怒江美丽公路广大拆迁户进城入镇集中楼房安置,按照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实施方案》(怒办发〔2017〕18号)和《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指导意见》(怒办发〔2017〕76号)精神,结合中央、省相关政策规定和怒江州脱贫攻坚安排部署,特针对怒江美丽公路红线内外自意同意申请按照州县(市)统一规划进城入镇集中楼房安置的拆迁户,制定了以下安置政策。

一、住房政策

由各县市政府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建设进城入镇集中安置楼房供拆迁户选择购买安置,拆迁户进城入镇购买集中安置楼房入住后,可获得每户1万元的补助,补助资金由各县市从本县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收益中统筹安排。拆迁户可按当地住建部门核定的住房建安成本价(不含土地征用成本等)和人均可享受建安成本价购房面积指标(每户人均可享受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建安成本价购房面积指标,超出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指标的面积需按该楼房商品房市场销售价格购买)自行选择购买不同户型的安置住房,并按相关规定手续办理取得不动产权证。对于征地拆迁补偿金较少、经审查后确认因资金不足无力购买集中安置楼房的拆迁户,可办理每户总金额不超过8万元、年限不超过10年的贴息贷款,贷款本金由拆迁户(贷款人)偿还,利息由拆迁户(贷款人)按2%的年利率承担,其余利息由县政府统筹支付。对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的拆迁户,可由各县市政府按国家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建设标准(每套最大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米)统一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供其居住,并按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规定使用管理。

二、就业政策

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培训意愿的拆迁户,可由各县市政府组织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确保其至少接受一次以上免费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尽量掌握一项就业创业技能。各县市政府要积极鼓励引导支持拆迁户就业创业,开展劳务输出,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减税降负等政策;鼓励本地企业或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吸纳拆迁户就业务工。

三、市民化政策

拆迁户经自愿申请,按有关程序审核,完善办理城镇居民户籍等手续后,可同等享受城镇居民的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

四、抵边补助政策

对于抵边安置的拆迁户,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大边民支持力度文件规定享受相关边民补助政策。

五、其他政策

对于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占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拆迁户,因属于工程性移民,不得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对于怒江美丽公路建设占地红线范围外,且属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6类地区范围,并经有关部门核定标识为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的拆迁户,可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拆迁户原享有的惠农、惠民政策不变,原有的土地、林地等权属不变。

请各县市和州级有关单位迅速组织力量,统筹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