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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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2004/07/13 1.2w 阅读 51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怒江州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怒政规〔202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州人民政府决定,废止2004年7月14日印发的《怒江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怒政发〔2004〕10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