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沙漠蝗虫防治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我州沙漠蝗虫防控工作临时指挥部,现将临时机构成员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娜阿塔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指挥长:张建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程润宏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吕 超 州林草局局长
成 员:李慧芝 州委网信办主任
何雪涛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登高 州科技局副局长
和育肖 州财政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郝石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莉 州外办副主任
杨润生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曲义才 州林草局副局长
刘祖元 泸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旭勇 福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李红高 贡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胡国亮 兰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临时指挥部负责统一对全州沙漠蝗虫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和协调,作出沙漠蝗虫形成重大灾情时的决策,决定采取措施等。
临时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临时指挥部决策事项统筹协调,制定防治措施,部署防控工作,以及具体事项落实督办。办公室主任由程润宏同志担任,副主任由郝石君、曲义才同志担任。
一、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各县市人民政府:及时成立相应沙漠蝗虫防控工作临时指挥机构,制订防控工作方案,整合部门力量,充分动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生态护林员在日常巡山护林中开展沙漠蝗虫的发现、预报工作,群策群力做好沙漠蝗虫防控监测预警。
州农业农村局: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商州林草局等部门研究制订防控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开展任务分解、沟通协调、指导推动和督促检查工作,加强沙漠蝗虫预警监测;加强虫害防控科普宣传,督促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企业等落实防控主体责任等;联合林草等部门做好防控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组建防控技术队伍。
州林草局: 与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及时研究制订防控工作预案;负责统筹协调生态护林员力量,加强对沙漠蝗虫观测、防控等技术指导;开展沙漠蝗虫对林草危害情况的调查与监测等;联合农业农村等部门做好防控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组建防控技术队伍。
州委网信办:负责密切关注与沙漠蝗虫防控相关的舆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
州发展改革委:配合州农业农村局和州林草局做好沙漠蝗虫防控的基础设施建设。
州财政局:负责根据防控需求,做好沙漠蝗虫防控经费保障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等,及时拨付防控资金。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沙漠蝗虫用药后的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管;负责维护防控物资的市场价格秩序;配合农林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测与事故的调查工作等。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防治沙漠蝗虫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等,及时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
州外办:负责做好沙漠蝗虫防控的涉外事务,加强与缅方的对接,及时了解掌握境外的虫情、防治等情况。
州科技局: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参与制订沙漠蝗虫防控技术方案,组织科技力量开展防控技术攻关等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临时指挥部工作安排,结合职责职能,做好害情防治防控有关工作。
二、相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沙漠蝗虫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决不能有麻痹思想,充分认识做好沙漠蝗虫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维护全州生态安全。
(二)要加强协调沟通。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实现信息、资源、技术共享,保障工作高效协调开展。对沙漠蝗虫灾情要做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及时将蝗情信息报指挥部办公室。
(三)要加强预案演练工作。要抓紧做好沙漠蝗虫防控药剂、设备、资金和人员的储备和准备工作,加强应急防控队伍建设,加强防治技术培训和实战演练,一旦出现灾情,能够迅速响应,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若临时指挥部成员因工作或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临时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待沙漠蝗虫防治防控工作结束后,临时指挥部自行撤销。
附件:1. 怒江州沙漠蝗虫防控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
2. 2020年怒江州沙漠蝗虫防控技术方案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怒江州沙漠蝗虫防控专家指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郝石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曲义才 州林草局副局长
成 员:尹碧松 州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科长
张定友 州农技推广中心主任、研究员
阿普前 州植保植检站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梁英荣 州林草检验检疫局局长
和杨燕 州林草局草原和湿地管理科科长
王尹兆 州土肥站站长
周福桥 州种子管理站站长
胡新才 州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范正宽 州植保植检站高级农艺师
负责对沙漠蝗虫入侵怒江州的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提供技术支撑;参加咨询会和会商会等会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参与开展沙漠蝗虫入侵趋势预测预报及分析活动,进行入侵风险评估,提出预警信息和防控措施建议;指导开展防控工作和应急防控预案制定等。
附件2
2020年怒江州沙漠蝗虫防控技术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关于沙漠蝗虫监测防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控可能入侵的沙漠蝗虫,严防迁入暴发成灾,确保农林业生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防控策略
树立“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科学植保”理念,做好组织领导、虫情监测、技术指导、物资储备等工作;坚持“统防统治、联防联控”的防治方式,在沙漠蝗虫迁入中低密度发生区优先采用生物防治和生态控制等绿色治蝗技术,高密度发生区及时开展应急防治,科学选药,精准施药,减少化学农药使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防控目标
沙漠蝗虫达标区处置率达100%,总体防治效果在90%以上,沙漠蝗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实现“迁入沙漠蝗虫不成灾、不二次起飞”的目标。
三、防控措施
(一)防治指标
沙漠蝗虫防治指标为0.5头/㎡。
(二)在高密度发生区防治技术。当沙漠蝗虫密度达到5头/㎡以上,应当采取化学应急防治,可用马拉硫磷、高氯·马、阿维·三唑磷、吡虫啉、高效氯氰菊酯、溴氰菊酯、敌敌畏(烟剂)等农药。也可以选择对直翅目昆虫有防控效果的药物,如三氟氯氰菊酯、氯氰菊酯、甲维·氟氯氰、辛硫磷、二嗪磷、毒死蜱等。组织农林植保专业化防治队伍使用大型施药器械进行防治;环境复杂区域,可采用烟雾机防治,尽量选择清晨或傍晚进行;防控次数视防控效果开展。要交替轮换使用化学农药,避免产生抗性。应考虑条带间隔施药,留出合理的生物天敌避难区域。
(三)中低密度发生区防治技术。当沙漠蝗虫密度达到5头/㎡以下时,应当采取化学防治与生物防治相结合的办法,优先使用蝗虫微孢子虫、金龟子绿僵菌、球孢白僵菌等微生物农药防治,合理使用苦参碱、印楝素等植物源农药,或使用低毒低风险化学农药,有条件的地区可采取鸡、鸭、鹅取食蝗虫等措施。
四、强化技术普及与宣传培训
沙漠蝗虫属于外来新发重大害虫,针对基层干部群众识别难、防治难、认识不足等问题,各县市要立即组织专家开展技术培训等活动。同时,通过网络媒体、报纸、电视和宣传挂图手册等形式,开展宣传普及,让广大干部和群众充分了解该虫的形态特征、发生危害习性和防治方法。对应急防治所需药剂,可参照其它蝗虫防治,因地制宜选择对路品种。要防止“恐虫心理”,推广综合防控技术,避免过量使用农药造成安全隐患和不良影响。
五、安全措施
(一)防止农药中毒。加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科学安全使用农药,防止农药中毒事件。
(二)规范施药操作。规范操作施药机械,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及时警示提醒。开展防治前,明示作业期限、区域和施用农药品种,提醒和指导劳作人员,放蜂、放牧等敏感行业安全转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