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怒江州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7〕6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州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县(市)、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邹 松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赵 虎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杨永铸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胡建忠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赵永兴 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成 员:李泰伟 州编办副主任
危惠文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彭亚文 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桑树运 州公安局副局长
毕园东 州民政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李瑞君 州农业局副局长
张建明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仕泽 州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杨润生 州工商局副局长
高维林 州质监局副局长
尹陆斤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李国宝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彭亚文兼任办公室主任。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