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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县公共品牌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

2016/08/22 6.4k 阅读 292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各县公

共品牌商标注册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71号

各县人民政府:

  根据《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16〕69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州公共品牌建设工作,增强怒江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就做好公共品牌商标注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怒江公共知名商标注册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怒江公共知名商标注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云南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州委、州政府实施品牌建设战略的重要工作之一。当前,各县实施品牌战略、开展公共商标注册工作还十分滞后,导致全州品牌数量不多,外地州(市)、省外的企业抢注怒江品牌的现象十分突出,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县要站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公共商标作为重要的品牌战略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公共商标注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注册公共商标作为开展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怒江公共知名商标注册工作的工作目标

加强公共商标注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质量强州”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我州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的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公共商标注册意识,重点打造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自主知识产权和高附加值的怒江知名品牌,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潜力的怒江优秀品牌,以品牌建设推动怒江产业结构升级,加快转变经济方式,提高怒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全面增强怒江经济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工作目标:各县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特色优势资源,大力支持县供销社尽快完成具有本地区域性和地域性知名品牌公共商标注册和网络域名商标注册。

三、工作要求

开展我州公共商标注册是实施全州品牌战略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要将公共商标注册工作纳入重点工作任务来落实。

(一)各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指定1名分管副县长主抓此项工作,并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县供销社开展县域公共商标注册及网络域名商标注册工作,确保各县公共商标注册工作完成。

(二)各县公共商标注册工作,由各县供销社具体落实,发改、工商、质监、农业、林业、旅游、住建和规划等部门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主动,推进各县域公共商标注册工作。

(三)各县人民政府、县供销社要尽快与商标代理注册公司进行业务对接,做好县域公共品牌商标和网络域名注册工作。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