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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2016/08/18 8.0k 阅读 185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69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省驻怒江有关单位:

现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9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近年来,随着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改善,部分农村电子商务得到了快速发展。通过电子商务脱贫致富、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增收的案例不断涌现。已迅速兴起并呈现出全面暴发之势的各类“淘宝村”、“电商村”就充分显示了贫困落后地区借助互联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巨大潜力。各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推动我州农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进精准扶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来谋划工作、部署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的加快发展。

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不动摇

各县、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认真找准工作切入口和发力点,积极转变发展观念,切实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一是要以提供政府公共服务为基础,积极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实体店、乡村旅游点、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及农村个体网商、农村电子商务创业者等提供固定场所、就业培训、创业孵化、技术支持、仓储物流、网络推广、沟通交流、资源共用、效益共享等专业化服务,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加快发展步伐。二是要以贯彻落实《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怒政办发〔2016〕40号)为抓手,督促各承办企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在重点培育本地企业的同时,主动对接和引进有经验、有技术、有市场的电商服务企业合资建设、合作运营,实现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三是要以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全覆盖为契机,大力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广泛动员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等积极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助力全州脱贫攻坚。四是要以农村电子商务协会或服务中心为平台,集聚电商创业人员、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等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等提供专业服务,加快培育在农村扎根的电子商务人才及企业。

三、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协调、全面推进”的思路不动摇

《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助力整州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怒政发〔2015〕98号)是我州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纲领性文件,从顶层设计角度,对全州电子商务发展设定了目标、明确了方向、确定了重点、分解了任务、细化了责任、落实了措施。各县、各部门在贯彻落实本实施意见时,要与《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助力整州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怒江州电子商务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实施方案》《怒江州电商为民扶贫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统筹部署,协调推进,做到融会贯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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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