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在广泛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定计划项目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草拟了《怒江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4月13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科。
通信地址: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龙江路135号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科
联系电话:0886-3888643
电子邮箱:njgfxwj3888643@163.com。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怒江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征求意见稿)
一、计划新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
(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州文化和旅游局起草)
(三)《怒江州州属参股企业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州财政局起草)
(四)《怒江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州财政局起草)
(五)《怒江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州财政局起草)
(六)《怒江州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州财政局起草)
(七)《怒江州知识产权奖奖励办法》(州市场监管局起草)
(八)《怒江州专利转化实施项目管理办法》(州市场监管局起草)
(九)《怒江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州医保局起草)
(十)《怒江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州医保局起草)
二、计划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怒江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州农业农村局起草)
(二)《怒江州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试行)》(州农业农村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