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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03/14 1.5w 阅读 439 点赞

2020年以来,怒江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0年度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努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州委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州政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认真谋划部署、积极组

织推进全州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促、亲自推动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年来,州委书记纳云德主持召开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次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八届州委常委会第116次(扩大)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怒江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怒江州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怒江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怒江州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怒江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过州委常委会、州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州长李文辉主持召开全州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先后召开5次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州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7次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专题学习,并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在州委书记、州长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均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制定印发了《怒江州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明确44项重点年度工作任务。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扎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云南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强化督察检查,组织开展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督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落地。认真落实定期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升。2020年度,云南省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中,怒江州综合满意率排名全省第四。

(二)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全面清理全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梳理并向社会公布各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1352项,责任清单11686项,并实行动态管理。与全省同步完成24个部门涉企行政审批事项106项“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释放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年来,制定州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7类486项、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72项,抽查市场主体2258户,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大力开展“互联网+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云南),建立监管对象库、执法人员库,截至目前共入库监管对象33162户、执法人员1279人,归集并公示涉企信息2536万条。巩固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全州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87%,“一次就办好”事项比例达95%以上,单个事项办理平均精简材料52%以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州企业开办实现3天办结,不动产登记5天办结,社会投资项目50个工作日完成。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实现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20个工作日内。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政府立法机制,出台《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的通知》,聚焦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重点和难点,科学编制州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地方性法规)1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审核确认公布州、县市两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221个。制定出台《怒江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兰坪县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等3件州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组织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民族团结进步等方面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件自治条例、1件地方性法规、20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全面清理,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修改7件,确保法制统一。

(四)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梳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作出重大行政决策11件,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州各级政府及部门聘任法律顾问94人次,落实法律顾问工作经费70余万元,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服务937件(次)。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定印发《怒江州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怒江州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等4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挂牌成立州、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部挂牌,相关工作正深入推进。制定印发《执法协调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怒江州2020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责任清单》等系列文件,持续推动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并通过省级实地督察。举办全州执法协调监督业务暨法制督察培训班,全州340余名学员参训。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公示本级执法信息,全州公示451个行政执法主体、3314余名执法人员、13425项执法事项信息,并实时动态公示执法结果。建成2个行政执法网上考试场所,年内组织875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审核到期行政执法证件2300件,办理集中换证1397件。全州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率达80%以上,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效落实。全面实施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开展,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开展了全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94卷,优秀51卷占54.3%,合格22卷占22.3%,不合格22卷占23.4%。制定《怒江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全面推行行政决策法治审查,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全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党委(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107件、州政协提案126件。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州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办理行政复议28件,已办结22件,全州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以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75件,已审结42件,行政机关胜诉率为8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71%。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加强审计监督,通过审计,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11053万元,其中州本级5608万元。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群众知晓率大为提升。

(七)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2020年,全州党政领导共包案化解信访案件13件,化解率达100%。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活动。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全州各级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化解涉新冠肺炎疫情以及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贡山普拉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张发贵等3人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869件,调解成功1787件,调解成功率达95.6%,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八)落实普法工作措施,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精准普法”“智慧普法”,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深入推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一年来,全州各级各部门共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70余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材料3.3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受益干部群众6万人次。推行具有怒江特色的“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的“五用”普法工作法,民族地区普法效果显著。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建成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5个法治文化广场(长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怒江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与中央和省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到位,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工作滞后,个别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执行法定程序不够严格。二是部分县市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把关不严,已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部分县市和有关领域缺乏相应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执法标准不统一,同案不同罚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思想认识不到位,执法不严、不规范的问题,也有推进工作力度不够大,作风不够实等原因,怒江州人民政府将高度重视,切实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怒江州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怒江建设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工作:

(一)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供给能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掌上办”、“指尖办”。进一步落实好减税降费措施,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和公正监管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强化五大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落细,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建立健全多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五)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做好行政应诉、人民调解工作,促进纠纷化解。依法做好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规范、畅通“两法衔接”渠道,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无缝对接。

(六)持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形成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怒江州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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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