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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政策解读

2022/11/08 4.1k 阅读 380 点赞

一、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背景和意义

“十四五”期间,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新发展阶段,怒江州各县、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一致沿用各县、市发布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物价指数的变化、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提高,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已不具备现势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怒江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已于2020年11月9日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增加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规范全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的工作要求,采用相关行业标准和新的技术手段,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更新,同时按照新形势下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要求进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确保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程序合法、制定结果合理、标准切实可行和执行中风险可控。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抓住被征地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普惠型、基础性、兜底性的民生政策标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让被征地老百姓切实享受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维护权益

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听取有关职能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以及社会各方面意见,补偿标准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实事求是、科学测算

补偿标准测算需充分调查、合理采样,确保基础资料真实可靠。其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测算主要考虑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指数、GDP增长等因素;青苗补偿标准测算主要考虑区域内土地资源条件、利用水平和农作物产值变化等因素。

(三)协调平衡、充分衔接

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相邻区域之间应相互平衡,确保补偿标准价差合理。同时,制定的补偿标准要符合实际情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现行补偿水平充分衔接。

(四)定量评价、定性分析

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应以定量评价为主,对现阶段难以定量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采用必要的定性分析,以提高成果的准确性。

三、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适用范围

怒江州行政区域内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上征地拆迁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1〕370号)的工作要求,报经州政府同意,于2021年6月初全面启动怒江州四个县、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并于2022年5月19日,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成果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合格。成果包括州域内各县、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具体为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林木、青苗等补偿标准的测算。

四、《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出台后,应如何强化监管、防范风险

(一)协调配合,通力合作

征地补偿项目所涉及相关部门及单位,都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对各行业标准和补偿标准要做充分比较,做出进一步的调整建议,使得新的补偿标准合乎行业标准,同时符合补偿工作的需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在征地过程中多部门协调配合,大家统一思想,统一标准保证补偿标准的执行有序进行。

(二)被征地农民就业及生活

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失地农户养老保险制度),合理确定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对象(例如对于半失地农民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落实资金筹集和规范资金管理。凡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措施及资金不落实的不得征用土地。

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坚持就业和社会保障并举。把劳动年龄段内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劳动就业培训体系,建立就业培训专项基金,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引导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和就业竞争能力。积极提供就业援助和创业指导。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劳务中介组织要积极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就业信息,组织外出务工和劳务派遣。鼓励用地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被征地农民就业。鼓励被征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此外,征地拆迁项目将来管护产生的就业岗位应优先考虑被征地农民。

(三)做好宣传,及时公开

依法依规制定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方案应细化补偿范围及内容,补偿范围及内容应充分考虑前期项目遗留问题造成的群众的损失。通过入户宣传、显著区域张贴、在网络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等形式进行补偿程序和方案的公示并召开听证会。通过宣传走访,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补偿程序和方案知晓率,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方案执行的渠道。

标准执行过程中涉及征收工作要为被征收入算好算清原有房屋可置换面积账、各类附属物具体价值账、政策优惠项目账、个人经济承受能力账;帮助群众分析搬迁后的生活环境变化。对于货币安置的方案,对评估结果尚未弄清的和被征收入对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耐心解释,解除群众疑惑,使绝大多数群众能够得到满意的解答。从而提高群众对方案的理解、支持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领导,健全制度

新标准公布后,各相关部门及乡镇根据实际进一步完善,及时按照相关要求公开,以确保标准执行的时效性,促进各项拆迁工作的顺利推进。

为使征地补偿工作有序开展,补偿标准的顺利执行,各具体项目征地均应加强领导,同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参照制定的补偿标准实现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对具体的征地拆迁项目,均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于项目拆迁过程中遇到补偿标准争议大的、难的情况,各级分管拆迁领导要亲自到拆迁现场做好工作,研究制定对策,现场解决存在的各类问题。

五、《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出台,能给老百姓带来的保障

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尊崇简单易行、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全州一个统一的指导标准,能较好地解决目前州内各县、市没有统一标准的问题,也能制定出比较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补偿标准。既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又能适应全州征地补偿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全州征地补偿工作具有调节控制作用。

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怒江州征地补偿工作提供依据。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制定,在进一步完善怒江州征地补偿机制,提高征地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怒江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关于制定《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有关政策解读,最终解释权为怒江州人民政府所有(或为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怒江州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可参照集体土地该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所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为“指导价”;

(三)本标准未覆盖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可按价值相近原则参照执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四)古树名木、古树茶、中药材、苗圃等市场价值波动较大,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五)种植花卉、绿化苗木一般作迁移处理,根据市场信息价结合迁移季节,对迁移费及迁移过程中产生的损失进行评估后给予补偿,市场信息价以有关部门定期发布的价格为准;

(六)本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费用不包含各种奖励费用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涉及的费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