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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01/25 1.9w 阅读 194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怒江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怒政办发〔2016〕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怒江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9日

怒江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0号)精神,确保全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州初步建成了统筹城乡、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持续提高,为服务和改善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国家提出的“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仍有部分人群游离于制度覆盖之外,漏保与重复参保并存,部分群众社会保险权益没有得到有效保障,这些存在的问题,亟需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进程中抓紧解决。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全面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以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对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我州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杜绝重复参保、冒领待遇等现象;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各县、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行动,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开展。

二、登记的范围和内容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范围内应参加城乡各项社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均为全民参保登记对象,重点以怒江州户籍人口为主,覆盖至怒江州户籍常住人口,同时兼顾常住人员。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现状等。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社会保险业务基础数据库,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长期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

四、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社保全民参保登记。以现有社保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与户籍人口管理数据进行比对,对信息完整准确的参保人员,直接确认参保登记;对重复、缺失、错误信息的人员,以社区(村)平台为单位,组织入户调查,对其进行基本信息采集和录入;对外来常住人口按居住地进行严格登记,入户逐户逐人登记;对完成参保登记人员以社会保障号码为唯一参保标识,建立完整的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对人员信息变化实时更新。

(二)大力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多举措推进“全员参保”工作顺利开展,坚持行政推动、宣传引导、法律约束三管齐下,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建筑、餐饮行业为重点单位,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职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对象,推进各类人员参保。在登记工作中,边登记参保信息,边宣传社保政策,边引导参保缴费,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全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两项工作有机结合、共同推进。

(三)努力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和优化信息系统,拓宽服务范围,依托金保工程“核三”平台,全面推进社保业务网上办理,简化程序,方便单位和个人参保。全面实现对参保群众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将社会保障卡发放应用工作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巩固参保登记成果的后续措施,促成参保登记数据与社会保障卡发行基础数据共享。

五、进度安排

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计划用13个月时间完成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具体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2月)。召开全州动员部署会议,同时组织业务培训,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县组织力量,启动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12月)。出台《怒江州“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需要入户调查的人员信息,印制相应调查信息登记表。

第三阶段:方案实施阶段(2016年1月-6月)。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调查,填写《全民参保登记表》,确保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登记资料质量进行抽查、复核,确保登记数据的完整、准确,并将数据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阶段:分析汇总阶段(2016年7月-9月)。对录入数据进行整理、查漏补缺,结合我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三年行动计划”,做好汇总、统计和分析工作,科学、详细地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形成相关报表、报告。

第五阶段:完成登记任务阶段(2016年10月-12月)。对全民登记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完善相关制度,协助上级部门实行参保状态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州长任组长,州人社、教育、公安、民政、财政、卫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统筹协调,保障任务、措施、人员、经费、设备“五到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的组织、检查和指导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具体实施主体,并负责全州全民参保登记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和动态维护;州卫生计生委负责新农合全民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核对;州教育局提供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信息采集核对;州公安局负责提供人员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并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全民参保登记的数据比对工作;州民政局负责提供城乡低保、五保、伤残等人员相关信息;州财政局负责为开展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县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为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要按照分解任务,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确保按期完成登记输入任务;要落实“谁登记、谁比对、谁输入、谁负责”制度,对具体工作人员备案登记,严控环节质量,妥善保存档案资料,对今后信息系统应用中发现信息采集、比对、录入相应环节存在严重错误的,将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确保信息比对准确无误,变动信息及时更正补录。县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督察机制,及时通报各乡镇完成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工作。州人社局要积极配合省、州举办的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和信息培训班,统一规范全民参保登记范围和对象、调查指标含义、口径和系统建设等内容。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制定专题宣传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通过新闻媒体、组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手册、深入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