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怒江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怒江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怒江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经济宣传工作;研究拟定经济宣传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工作落实;定期总结经济宣传工作情况,分析面临形势,安排重点任务;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重要工作进展,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各县市做好经济宣传工作,加强协调对接和服务保障省属驻怒江新闻单位;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政府新闻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投资促进局、州国资委等20个部门组成,州政府新闻办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州政府新闻办主要负责人、州政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政府新闻办,承担经济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和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州政府新闻办主任兼任,具体工作由州委宣传部新闻和对外宣传科负责。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出席人员为召集人、副召集人和成员,列席人员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人员及成员单位联络员。根据会议议题,可邀请省级驻怒江新闻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召集人要求研究提出,也可根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建议提出议题报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州人民政府有关领导,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州政府新闻办牵头,州政府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研究完善经济宣传工作有关方案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规范高效开展经济宣传工作,共同推动我州经济宣传工作“更多彩 更出彩”。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联席会议书面报告本单位经济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附件:怒江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怒江州经济宣传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红利波 州政府秘书长
副召集人:李冬霞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政府新闻办主任
潘伟平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张瑞鹏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吕宝华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发文 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胡金龙 州科技局副局长
和福宝 州财政局副局长,州金融办主任
杨建繁 州人社局四级调研员
张英泽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家林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沈 炯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 波 州水利局副局长
尹宏剑 州商务局副局长
李维森 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彭 俊 州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润森 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高兆辉 州林草局副局长
胡学花 州统计局局长
石云天 州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赵新梅 州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雪莲 州国资委资产管理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