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领导,提高我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冯逆光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李晓春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秋梅 州财政局局长
白 林 州气象局局长
成员:李梅倩 州委编办副主任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胡筱婕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赵学海州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辉 州科技局副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副局长
段雪阳 州财政局副局长
杨建繁 州人社局副局长
杨占根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李国青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杨吉文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赵新梅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 波 州水利局副局长
何建鸿 州应急局副局长
高兆辉 州林草局副局长
桑碧继 州气象局副局长
肖丽平 怒江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任鹏辉 怒江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和俊才 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白林兼任。领导小组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具体职责:
1.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以及云南省气象局关于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要求,拟订州级人工影响天气有关政策和制度;
2.审定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3.协调跨部门、跨地区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协调解决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州人民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2.通报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执行情况,适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
3.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期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防范;
4.指导各县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
5.及时了解本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6.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工作,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州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人工影响天气的发展规划、计划、项目和政策,审核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建设资金筹集方案。
(二)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化发展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对所需的信息传输提供保障服务和协调,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三)州公安局:监督指导县市级公安机关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所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有关手续进行审批,将各县市人工影响天气临时弹药存放点纳入安全监管。
(四)州财政局:负责州本级和协调各县市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经费预算安排;积极配合向省级申请和拨付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专项经费并监督使用;参与审定重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
(五)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严重空气污染等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人工增雨及有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六)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农业生产及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七)州水利局:根据抗旱、水资源调度等工作需要,提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八)州应急局:指导、协调和督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涉及有关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将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生产纳入各县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范围。
(九)州林草局: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人工增雨及有关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十)州气象局:指导、管理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提供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和旱情监测,组织编制实施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和作业计划,提出人工影响天气所需经费和设备等方案,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新装备新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统筹优化调整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
(十一)怒江军分区:协助存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弹药。
(十二)怒江绿色香料产业研究院:根据全州草果等绿色香料种植区域、关键生长季节,提出干旱灾害评估和精细化区划及人工影响天气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十三)州委编办:审核和参与全州人工影响天气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落实等工作。
(十四)州科技局:统筹安排有关人工影响天气的科技规划和项目,支持人工影响天气科技项目的组织实施。
(十五)州人社局:根据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人员编制情况,负责人员招聘、职称评定、考核奖惩等工作。
(十六)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规划布局需要,适时提出有关人工影响天气规划需求,开展本领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效益评估。
(十七)州交通运输局:根据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需要,在道路通行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优先保障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车辆及物资通行权。
(十八)州教育体育局: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工作需要,将人工影响天气科普宣传纳入全民素质教育体系,融入学校科普基地、场馆等内容建设。
(十九)怒江银保监分局:根据保险受益主体人利益需要,建立和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保险经费投入机制。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替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