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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10/22 1.9w 阅读 131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

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为确保全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完成,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怒江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1日

怒江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全州依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要求,结合怒江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深刻领会全省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严字当头”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充分认识今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充分发挥卫片执法检查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中的作用,组织开展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下发怒江州的2013年度土地矿产卫星遥感监测疑似违法图斑,依法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任务,进一步深化土地矿产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增强依法保护资源的观念,确保顺利通过部、省检查验收。

二、工作任务和监督检查对象

通过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县、乡(镇)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州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二是土地变更调查国家级外业核实认定不真实,及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三是土地变更调查中对于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变更而未变更,作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图斑。四是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地方填报为“空闲地”但2012、2013两年度遥感影像均显示为已建设的图斑。

2014年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全州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怒江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晋宣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王仕博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和玉明  州监察局局长

    蔺  强  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祁晓薇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尹相禹  州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周志雯  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何耀倏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秀兴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永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国宝  州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程润宏  州农业局副局长

马  军  州林业局副局长

舍付兰  州水务局副局长

丰利海  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白丽华  州旅游局副局长

颜福明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长茂  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蔺强兼任,具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县也要成立相应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层层落实责任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认真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各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州人民政府将实时组织有关部门成立工作组深入各县进行督导,确保全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责任分工

全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由州人民政府牵头安排部署,开展督察、验收、约谈和问责,挂牌督办重大典型违法案件,通报工作情况,制定落实奖惩措施。

州国土资源局按照省、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对各县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汇总上报相关数据。

州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法院、检察院、发展改革、法制、住房城乡建设、农业、交通运输、水务、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责任人的追究;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审核情况;法制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支持;公安部门负责及时受理涉嫌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建设项目规划和建设手续办理情况;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涉及农业结构调整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水务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河流、湖泊最高水位线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审查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林业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林地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旅游部门负责提供、审查景区管理范围内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人民法院受理移送强制执行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人民检察院受理涉嫌职务类犯罪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各县人民政府按照省、州安排,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转变观念,适应变化,用足政策

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政策和组织形式与去年相比,有较大变化:一是取消了“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合法采矿违法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类违法用地 “免责”的政策;二是界定了2010年以前“历史用地批文”图斑未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的,一律按违法用地处理;三是明确了取消往年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暂不处理的五种特殊违法情形;四是国土资源部将随机抽取部分县开展直接核查。

各县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相关文件和省国土资源厅、州国土资源局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暨卫片执法检查培训会议精神,适应政策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的变化,积极主动作为,拓展工作思路,紧密衔接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两项工作。同时,加快“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类违法用地的整改和审批工作,以县为单位认真调查,收集形成“历史建设用地批文”的历史背景和政策依据,向州国土资源局专题作出书面报告,争取报省、部审核认定。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整改到位

各县要坚持案件查处是重点,整改纠正是关键的指导思想,从土地变更调查开始即组织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案件,并认真整改到位。一要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不等不靠,准确把握,依法处理;二要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落实案件查处“四到位”,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依法移送公安及检察机关到位;三要重视卫片图斑反映的矿产资源违法,认真核查并研判,及时发现、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私挖滥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四要由州、县直接查处、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一批违法占耕占地面积大、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等重大、典型案件。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查处不积极,工作不落实,违法违规用地用矿问题突出,管理秩序混乱的地区,州人民政府将采取暂停办理用地用矿审批手续、扣减用地指标、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等方式,督促相关地区整改查处到位。

(三)简政放权,加强督导,提升效能

2014年,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下放权责、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明确各级工作职责,下放数据会审权到州一级,简化了审核程序,提升了工作效能。

州人民政府负责部署各县做好卫片图斑核查、整改查处、数据审核、实地验收、约谈问责等各阶段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县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情况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一是成立卫片执法检查督导组,全程督导,对占用耕地超过50亩且填报为合法用地的图斑,逐宗审查原始建设用地审批档案,对违法面积大、问题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突出的地区实时开展实地核查;二是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州范围卫片数据合并初报和最终上报数据的集中审核(会审),对存在问题的反馈相关县调整纠正后重新上报。

各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并督导本地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地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成果向州人民政府负责。一要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管,相关部门协同,责任到人;二要制定细化审核方案,抽调业务骨干开展数据集中会审和实地核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填报正确;三要尽快查处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各县国土资源局是卫片图斑核查、查处整改和数据成果填报的责任主体,要逐一核查本地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所有卫片图斑,查处整改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收集整理图斑认定证明材料并建档立卷,完整、真实填报数据成果。

(四)严格要求,认真填报,确保准确

各县必须使用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卫片执法检查填报数据审核统计软件(省国土资源厅将于近期下发到各州、县),先行对通过离线系统填报的卫片数据进行审核,汇总统计分析,最终数据经各县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通过互联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报2014年卫片执法工作各类数据,逐级上报至州、省。工作情况报告及相关附表须同时以纸质和电子文件形式上报,纸质文件须由填表人、各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政府行政公章,未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报告和附表的地区,将在全州通报批评。

(五)工作时间安排

国土资源部将于2014年5月至6月下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并要求在 9月30日前上报数据成果。各县不能等待观望,从取得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件成果开始,就要认真做好违法用地清查和整改查处工作,争取工作主动。

2014年5月,州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及制定方案,部署对怒江州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2014年5月至6月,州国土资源局将国土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数据及时分发各县国土资源部门。

2014年6月20日前,州国土资源局结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卫片数据和掌握的日常国土资源管理情况,对可能存在较大问责风险的县人民政府,报请州人民政府同意,开展约谈。

2014年8月1日前,州人民政府组织州监察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国土资源局组成联合验收组开展州级检查验收工作,根据验收反馈情况,对存在《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规定的七种国土资源违法严重情形的县,报请州人民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对符合问责条件的,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州国土资源局将相关材料移交州监察局处置。

2014年8月8日前,州国土资源局完成州级卫片数据集中会审并经州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向省国土资源厅报送卫片数据成果。

2014年9月22日前,迎接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验收,验收通过后,报经州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向省报送卫片数据成果、工作报告和相关附表。

如国土资源部下发卫片数据具体时间延后,州国土资源局将及时调整以上工作时间安排并另行通知。

为及时指导和帮助各县开展工作,请各县于5月26日前上报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络员一名及联系方式。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系人:李十一、杨琼,电话:0886-8885015,0886-8885005(传真);QQ联系群:56116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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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