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怒政办函怒政办函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025/03/17 9.0k 阅读 68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省驻怒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益,现建立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尹雪梁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白 林 州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李 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王红梅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副局长

     段雪阳 州财政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兴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皓 州水利局副局长

     赵亮明 州应急局副局长

     姬林三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杨 银 州气象局副局长

     梁 敏 怒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副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气象局,由杨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求,拟订州级人工影响天气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跨部门、跨县(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装备维护、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活动保障、全流程安全监管、空域申请使用等工作;协调解决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县(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及时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展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