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单位,省驻怒江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人工影响天气高质量发展合力,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水平和服务效益,现建立怒江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尹雪梁 州政府副秘书长
副召集人:白 林 州气象局局长
成 员:李 吉 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州能源局局长
王红梅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副局长
段雪阳 州财政局副局长
魏国强 州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兴涛 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 皓 州水利局副局长
赵亮明 州应急局副局长
姬林三 州林草局副局长
杨 银 州气象局副局长
梁 敏 怒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副处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州气象局,由杨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及州委、州政府对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要求,拟订州级人工影响天气有关政策和制度;研究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协调跨部门、跨县(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协调推进人工影响天气重点工程建设、重大装备维护、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活动保障、全流程安全监管、空域申请使用等工作;协调解决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在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办公室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县(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分工;及时了解各地各有关部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进展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办理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