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生态环境保护,加快推动有关问题的整改,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怒江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有关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州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柴万宏 州委常委、州人民政府常务副州长
张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丁秀花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娜阿塔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成 员:赵 虎 州政府副秘书长
史 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张建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邢旭辉 州政府副秘书长
吕 超 州林草局局长
杨智泉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熊文彬 州财政局局长
张劲松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罗建平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罗增贤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文龙 州水利局局长
杨建梅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杨光彦 怒江供电局总经理
马 玲 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
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主任由吕超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1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作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三江并流”遗产地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察指导各县市按照全州整改验收工作方案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督办和协调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交办工作任务;按月报制度汇总,调度各县市及州直成员单位当月推进整改工作情况,并及时向州领导小组报告。各县市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专项整改验收工作机制,抓好相关工作落实。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一是牵头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小水电开发及电网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牵头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矿业权全面注销、停止勘探开采活动、矿产资源私挖盗采行为及矿山生态修复达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州生态环境局:一是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工作,以及小水电开发、公路建设及旅游服务设施等方面项目环评审批、环保验收、生态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州林草局:一是牵头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小水电、公路建设和旅游服务设施项目林地征占用手续、建设项目选址方案核准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一是牵头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已建和在建的公路建设项目全面实现手续齐全、生态修复达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州水利局:一是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内小水电清理整改相关工作,以及小水电开发、公路建设及旅游服务设施等方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实施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州文化和旅游局:一是牵头指导好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完成本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旅游服务设施项目审批、环保措施及运营监管等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认真配合其他牵头部门完成好“三江并流”遗产地其他方面有关问题的整改验收工作。
怒江供电局:一是配合州能源主管部门做好各县市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小水电开发及电网设施建设项目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局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财政局:一是配合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各县市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矿业权有序退出相关政策研究落实等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公安局:一是配合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打击和查处各县市辖区“三江并流”遗产地内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等工作。二是加强对各县市级对口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州政府督察室:根据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督察“三江并流”遗产地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成效,督促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直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怒江州“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有关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