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7号)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于 2019年9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普通纪念币(简称国庆币)1枚,面额10元。为更好地满足公众需求、公开透明地组织普通纪念币发行工作,现公告如下:
此次国庆币两批次的预约期为2019年9月11日至9月15日,第一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9月19日至9月23日,第二批次预约兑换期为2019年10月25日至10月30日。第一、二批次预约未兑换的国庆币将通过现场方式向公众兑换。
国庆币每人预约、兑换限额为20枚,预约、兑换时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如代他人领取,须持被代领人在预约系统中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且代领人数不超过5人。
怒江州2019年国庆币发行数量第一批次为16000枚, 第二批次20000枚,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州分行及分支机构承担预约、兑付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怒江州中心支行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