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9〕425号)文件精神,现通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7年4月1日至2019年8月5日期间,在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了城市道路占用行政许可(含施工、挖掘、开口、经营性),并且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单位和个人。
二、清退标准
按照实际缴费的30%进行清退。
三、清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0月 8 日至 10月 31 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2.地点:泸水市六库镇向阳东路50号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咨询电话:0886-3630009。
泸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