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政策解读

解读《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

2022/08/17 9.6k 阅读 254 点赞

现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58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易地〔2022〕25号)、《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促进农村群众就业增收的通知》(怒巩固振兴组办〔2022〕10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为积极做好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相关工作,州人社局起草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送审稿)》,经过几轮修改完善,并征求各县(市)、州级各相关单位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通知。

二、主要结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为实施对象范围。本部分要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紧盯《怒江州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模式项目表》,逐一落实责任部门,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就业,特别是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三类人员、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劳动力就业。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任务。本部分共有三条,一是加大力度组织农村群众参与。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向各县(市)人民政府告知用工计划。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要与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建立劳务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参与务工。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做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合同签订、台账登记、日常考勤等实名制管理工作;二是因地制宜做好技能培训。要求统筹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资金和资源,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培养技能劳动力;三是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要求督促项目施工单位扩充以工代赈就业岗位,合理确定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金额。施工单位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第三部分为有关要求。本部分共有三条,一是强化工作统筹。要求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好以工代赈务工人员组织、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劳务报酬发放监管等具体工作;二是强化督促指导。要求由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要定期不定期对各县(市)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联合调研、定期调度,加强工作指导督促;三是强化考核评估,要求年度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工作情况、劳务报酬发放情况等纳入州对县(市)的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考核评估范围。

相关文件: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利用以工代赈项目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