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至19日,云南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郭辉军、副组长李国墅下沉贡山县实地督察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两污”治理以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李义军参加调研。

督察组一行先后到贡山县污水处理厂检查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运维管理情况;到丙中洛镇茶腊小组调研传统村落及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情况;深入到丙中洛镇秋那桶村了解农村“两污”治理情况;听取贡山县河长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实地督察涉重金属堆存点环境风险整改、矿山生态修复、临时采石场督察整改等情况。下沉期间,督察组还围绕问题整改、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与相关单位进行了谈话。

督察组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贡山的殷殷嘱托,切实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树牢“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个基本的民生观,加大城乡以及农村“两污”治理投入,积极推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探索符合本地区的治理模式,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要以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确保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