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部门公告

关于组建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的公告

2025/11/05 7.1k 阅读 326 点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信访工作机制,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云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云南省信访事项听证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向州直各单位和社会选任相关领域专家,组建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名额

在怒江高校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各领域专业人士以及州直有关单位的人员,且符合下述条件的,可以申报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相关领域中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行业范围内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评估咨询能力,具备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或在党政机关长期从事相关工作,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或长期从事群众工作、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

(三)熟悉信访工作法规和政策,掌握信访工作的规范和要求;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征信,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

(五)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专家库成员职责

(一)参与领导接访、部门联合接访、处访和社会风险评估等工作,解读政策法规,提供专业领域咨询服务;

(二)参与会商研讨疑难信访个案,对信访事项“三到位”情况进行评查,提出评判意见和有针对性的化解方案;

(三)参与疑难复杂、久拖不决信访积案督查指导,协助做好息诉息访、矛盾化解工作;

(四)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民主评议、会商评查、调解、化解等,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建议;

(五)参加怒江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的回访信访人和督办信访事项等活动;

(六)发挥第三方客观、中立的优势,帮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疏导、法治教育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开展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三、申报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单位推荐。由州直有关单位根据推荐条件组织推荐人选,填写《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推荐表》后,报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2.个人申请。凡符合担任专家库成员条件的公民,填写《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814101241@qq.com,也可直接到州信访局办公室(州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提出书面申请。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

(三)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在甄别筛选的基础上拟定专家库人员名单,并在怒江州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晓品

联系电话:0886—3622062

附件:1.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2.怒江州信访工作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中共怒江州委信访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