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三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序号 | 牵头科室 | 检查依据 | 检查主体 | 检查对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主要内容 | 检查时间 | |
| 1 | 水气土生态环境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第一款: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的运行情况。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泸水朗瑞矿业有限公司自把尾矿库、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1000t/d锡钨选矿厂配套白河尾矿库 |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尾矿库防扬尘、排尾管道、回水管有无“跑冒 滴漏 ”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2 | 水气土生态环境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联单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第一款:省辖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检查联单运行的情况,也可以委托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检查联单的运行情况。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对全州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自行填埋处置单位、报废机动车拆解单位抽查3家。 |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依法履行环保手续情况、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情况、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情况、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3 | 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怒江安定精神病医院 | 辐射安全检查 | 1.活动是否符合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2.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等手续履行情况。3.管理机构设置或专职人员配备情况。4.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有效性。5.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6.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7.辐射防护设施、安全措施有效性及监测仪器配备情况。8.年度监测计划和个人剂量监测执行情况。9.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编制与执行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4 | 行政审批与辐射管理科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 | 辐射安全检查 | 1.活动是否符合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2.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等手续履行情况。3.管理机构设置或专职人员配备情况。4.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有效性。5.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6.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7.辐射防护设施、安全措施有效性及监测仪器配备情况。8.年度监测计划和个人剂量监测执行情况。9.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编制与执行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5 | 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市)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五十四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怒江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怒江州交通运输局 | 全州辖区内机动车维修机构 | 维修规范、污染防治情况监督检查 | 1. 维修规范情况。是否存在临时更换机动车污染控制装置、破坏车载排放诊断系统等为车辆通过排放检验提供弄虚作假维修服务的情况。2. 危险废物管理。是否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是否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是否建设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危险废物是否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并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是否规范建立台账,危险废物委托处置情况等。3.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情况。喷涂、平流、烘干作业和溶剂型涂料的喷枪清洗时是否在负压车间进行,是否配备并及时更新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等治理设施。4. 废水管控情况。是否实行雨污分流,维修清洗废水是否经沉淀池等预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作业时产生的废液(如废机油等)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5. 噪声污染防控。维修作业是否采取隔音降噪措施,避免扰民;是否在居民敏感时段进行高噪声作业。6. 环保手续核查。是否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7. 固体废物管理。是否分类存放废轮胎、废零件等,非生活垃圾是否混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等。 | 2025年7月-9月 | |
| 6 | 泸水分局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督查要求,《怒江州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泸水市工业园区、泸水市地源矿业有限公司、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 | 对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工业园区“家家直排、户户冒烟”问题整改情况;泸水市地源矿业有限公司2个尾矿库管理整改进展情况;怒江江钨浩源矿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办理进展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7 | 泸水分局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泸水市六禾口腔诊所、怒江光大医院、怒江爱民医院 | 辐射安全检查 | 1.活动是否符合许可证许可种类和范围。2.管理机构设置或专职人员配备情况。3.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有效性。4.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5.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及个人防护措施落实情况。6.辐射防护设施、安全措施有效性及监测仪器配备情况。7.年度监测计划和个人剂量监测执行情况。8.应急预案和年度评估报告编制与执行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8 | 泸水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对泸水市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双随机抽查特殊3家,重点企业6家,一般企业12家,机动车维修专项检查。 | 企业污染治理实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过程,环保相关手续。 | 1.污染治理实施运行情况。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执行情况3.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情况4.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执行情况5.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6.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落实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9 | 泸水分局 | 云南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方案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怒江公路局机械化养护和应急中心、泸水建河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泸水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怒江昌鸿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泸水金志矿业有限公司 | 指导企业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自查 | 指导企业按照大气污染治理设施低效失效排查表,对脱硫脱硝除尘设施、VOCs治理设施开展全面自查,明确是否存在使用淘汰工艺、治理工艺低效、治理设施控制系统或功能缺失、治理设施关键组件缺失或质量低劣、运行维护不符合设计规范等低效失效情形,开展自查。 | 2025年7月-9月 | |
| 10 | 福贡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福贡县污水处理厂、福贡县江西污水处理厂、群晟电盐科技有限公司、福贡县人民医院、福贡县阳光医院、福贡县同康医院、县域内中小水电站 | 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污染防治情况、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情况、放射性污染防治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11 | 贡山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随机抽取贡山县辖区内医疗机构1家,危废产生单位6家,建设项目4家。 | 对企事业单位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情况的行政检查 | 2025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核与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12 | 兰坪分局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 、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兰坪县辖区内随机抽查8家涉及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事业单位。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及管理情况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应急冶炼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13 | 兰坪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兰坪县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重点排污单位4家,一般企业12家。 | 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 检查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环保手续及制度执行情况、生产工艺和排污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环境风险及应急管理等情况。 | 2025年7月-9月 | |
| 14 | 兰坪分局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 | 随机抽查兰坪县境内危废产生单位5家。 | 对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转移、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 | 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场所规范化建设情况、依法履行环保手续情况、如实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情况、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情况、转移联单执行情况等。 | 2025年7月-9月 | |
| 注:牵头科室负责认真落实各级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要求,合理统筹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做到能合并的一并合并、能压减的一并压减、能联合的一并联合,严格落实“综合查一次”和无事不扰的要求。 | ||||||||
政策部门公告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5年第三季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2025/07/17 1.5w 阅读 216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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