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2月19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迪友堆所作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州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州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怒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共怒江州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州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践行“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定位,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扎实推进高质量立法,着力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为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和打造“两区一胜地”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