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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7/05/17 1.5k 阅读 271 点赞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

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7〕30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省驻怒江各单位:

为贯彻全省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基层的能力水平,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研究,报经州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怒江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8日 

怒江州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试行)

    政务信息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做好政务信息服务工作是各级各部门及各有关单位的重要职责。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信息工作,构建大信息工作格局,更有效地为各级政府和基层服务,推进全州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升信息质量和水平,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彰办法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17〕1号),结合怒江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考核任务

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目标考核任务详见附件。

二、考核对象和方式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考核方式

采用计分制考核,确定信息考核任务基本分并根据信息质量加分。

三、刊物计分标准

(一) 刊物采用计分

采用信息按照刊物类别及单篇采用、综合采用类别进行计分。

1. 单篇采用计分。州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20分,普通动态类信息计10分;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40分,普通动态类信息计20分;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60分,普通动态类信息计40分。

2. 综合采用计分。州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10分,普通动态类信息计5分;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20分,普通动态类信息计10分;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的综合类、调研类、约稿类信息计40分,普通动态信息计20分。

3.信息主要采用单位加分。综合采用的约稿类信息,信息主要采用单位结合实际加5—10分。

4.《每日动态》采用的动态类信息每条计5分。

5.同一篇信息被国家级、省级、州级信息刊物同时采用的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次数不超过两次。同一篇信息被州级多个刊物同时采用的不累计加分。

(二)领导批示加分

中央领导、省级领导、州级领导在州政府办公室信息上有批示(含批转,不含圈阅)的,分别给予信息报送单位加分。

1. 国务院领导有批示的加80分;

2. 省级领导有批示的加50分;

3. 州级领导有批示的加20分。

4. 同一篇信息被多位领导批示,按加分最高项计分。同一篇信息采用多家单位信息内容的,领导批示加分只给信息主要采用单位计分。

(三)质量加分

信息未被国家级、省级、州级刊物采用,但信息质量较高的优质信息,可根据实际计5—10分。

(四)过失扣分

1.报送信息出现失误(明显抄袭、谎报虚报、内容失真、数据严重错误等)的,视具体情形及后果影响,扣减20至5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扣减6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政务信息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

2.未按要求认真组织约稿信息导致信息质量不过关的、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约稿信息的、未按要求修改完善约稿信息的,一次扣减30分。不报送约稿信息的,一次扣减50分,并给予通报批评和取消当年政务信息考核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找准信息报送切入点。要以州委、州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中心工作为主线,结合本单位年度和中长期工作规划,正确把握局部与全局工作的关联性,选准信息报送主题,制定信息报送要点,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做到履行职能与政务信息工作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同时,要认真研究本单位工作范畴和职责,把政务信息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综合选题,突出信息多样化。正确处理好报喜与报忧、成绩与问题、领导和群众的关系,克服信息报送过程中重成绩轻问题、重领导轻民情、报喜不报忧的倾向。工作中,重点围绕国家、省、州重大决策和部署,紧扣与上级关注重点问题相关、与重大发展问题相关、与重大民生问题相关、与重大时事政治相关、与重大改革创新相关的情况,及时反映工作成效和经验。
(三)坚持情报导向,发挥“信息服务决策”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在政务信息工作中,要积极掌握上情、下情、州情、外情、民情、舆情六种情况,遵循适应、适时、适量三条原则,坚持前瞻性、思想性、动态性、经验性、典型性五项标准,围绕“信息服务决策”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把信息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到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上来,在反映抓落实与提效能、反映问题与建议、反映亮点与经验、反映社情和民意、反映思考和调研方面取得新突破。

(四)开展调查研究,拓展信息服务深度。把握各级领导关注点,抓住带有全局性、典型性、普遍性的热点、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注重搜集、整理和报送反映决策执行成效的信息,及时发现存在困难和问题,总结成绩和经验,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信息调研,全年至少主动报送调研信息4篇以上(约稿除外),信息调研任务占各单位考核任务分的10%。

五、考核通报及奖惩 

(一)考核及通报

1.每年份1月至12月为一个考核年度,州政府办公室每月向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通报一次信息采用、计分及排名等情况。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州级有关部门和县(市)通报本部门本地区的信息采用、计分等动态情况。

2.对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进行统一标准、分别考核、适时通报。

(二)奖惩

1.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各信息报送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将根据得分、排名等情况,对信息工作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2. 未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县(市)及部门,将进行全州通报批评并取消县(市)及部门政府信息工作负责人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同时县(市)及部门政务信息工作分管领导需向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提交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3.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信息工作负责人,实行召回制。由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从事政务信息工作岗位予以调整。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电话及邮箱

电话:3888637(传真)、3888946

邮箱:njzfbxxk@163.com

(二)本办法经2017年4月21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怒江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任务表

附件

怒江州政务信息工作考核任务表

单          位

任务分

(一)各县(市)目标考核任务

兰坪县、福贡县、贡山县人民政府。

400

泸水市人民政府要完成省政府办公厅信息直报点100分的考核任务,同时完成州人民政府300分的目标考核任务。

300

(二)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驻怒江及其他有关单位

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500

州教育局、民政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务局、卫生计生委、统计局,人行怒江州中心支行、州国税局、州银监局、国家统计局怒江调查队。

300

州科技局、民族宗教委、监察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商务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审计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移民局,地税局。

150

州政府研究室、信访局、法制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片马边合区管委会、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州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商合作局、机场办。

100

州外侨办、州残联、州地方志办、州档案局、州行政学校、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昆明海关驻怒江办事处、怒江公路局、怒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怒江供电局、州烟草专卖局、怒江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州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怒江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农发行怒江分行、中国银行怒江分行、工行怒江分行、农行怒江分行、建行怒江分行、中国电信怒江分公司、中国联通怒江分公司、中国移动怒江分公司。

50

(三)州政府驻昆办事处目标考核任务分为200分

(四)四县(市)驻村帮扶工作总队目标考核任务分各200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