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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2021/04/12 3.8k 阅读 282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州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体系建设,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州交安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交安委组成人员

主  任:柴万宏  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副主任:张  杰  州政府副州长

徐  贤  州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

成  员:张普华  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

茶凌云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文明办主任

杨  斌  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和丽军  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

刘雪松  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永卫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和颂平  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胡  剑  州科技局局长

余建全  州民政局局长

刘欣荣  州司法局局长

熊文彬  州财政局局长

张劲松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罗建平  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秀兴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增贤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仕全  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夏斯付  州水利局局长

杨建梅  州商务局局长

和桂莲  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段春华  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聪山  州应急局局长

赵  虎  州市场监管局局长

李慧芝  州广电局局长

马  玲  州政府副处级督察员

杨义山  州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杨晓晶  团州委书记

密秀珍  州妇联主席

段世明  州邮政管理局局长

何天华  州气象局局长

有  福  怒江公路局党委书记

和健君  怒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支队长

邱少峰  怒江银保监分局局长

何  东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州交安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州交安委办)在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承担州交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和丽军兼任。州交安委下设专家组,专家组组长、组员由州交安委从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中聘任。

二、州交安委及州交安委办主要职责

(一)州交安委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拟订全州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政策性文件及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治理长效机制,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治理体系,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检查和专项督察,监督及通报工作开展情况;调研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发展趋势,总结推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二)州交安委办主要职责:负责州交安委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州交安委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完成州交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州交安委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州交安委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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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