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怒江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怒政办函〔2019〕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怒江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州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原怒江州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仕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蒋源州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伟荣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和相全州人社局局长
何雪涛州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智州公安局副局长
和福宝州财政局副局长
和德武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成员:陈建华州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亚文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国宝州司法局副局长
和秋梅州财政局副局长、州国资委主任
刘燕雄州人社局副局长
颜福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和胜彪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郝石君州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皓州水利局副局长
和国雄州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熊美庆州信访局副局长
胡四海州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罗星文州检察院副检察长
潘正芳州总工会副主席
鲁绍华州税务局副局长
赵苏丽人民银行怒江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燕雄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州人社局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大政策措施;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负责领导小组重要工作的组织安排和筹备工作,负责组织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19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