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泸水市民政局关于执行《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告

2020/06/07 1.7w 阅读 294 点赞

广大市民:

根据《泸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泸水市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的批复》(泸印复〔2018〕671号)精神,现将运尸(遗体接运)、遗体保存(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通告如下:

一、火化费(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0〕673号)规定,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拣灰炉火化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其他减免政策《泸水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运尸(遗体接运)费

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7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收费加收4元。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三、遗体存放(冷藏)费

遗体存放(冷藏)收费标准为7元/个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

四、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

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试行),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泸水市民政局

2020年6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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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