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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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79139/2021-181302
发文机构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
文 号
发文日期
2021-12-14 14:54:56
为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内容,加快推进全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现就《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目的意义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养老托育工作,国家和省先后制定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34号),怒江州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充分征求四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我州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文件精神,从我州实际出发,主要围绕加快推进全州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正文分5个部分共22条意见。
一是政策保障方面,主要包括科学规划布局、强化用地保障和资源利用、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提高人才要素支撑能力、强化金融服务能力5条意见。强调了不仅要把养老托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还要通过制定怒江州“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措施,强化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的政策保障。
二是服务供给方面,提出了推进居家社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化居家社区服务、提升养老托育机构水平、拓宽普惠型服务供给渠道4条意见,着力建立多方参与、多点支撑的服务供给。
三是发展环境方面,提出了促进康养融合发展、深化医养有机结合、推动用品产业发展、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加强宜居环境建设5条意见,力求营造开放创新、融合发展的良好环境。
四是监管服务方面,提出了完善养老托育综合监管体系、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充分发挥多方合力、强化数据资源支撑等5条意见,力求完善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监管服务。
五是落实机制方面,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宣传引导3条意见,加快建立组织有力、责任明确的落实机制。
最后,《实施意见》以附件形式列出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比例、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等12项具体发展指标和25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对应指标和任务的责任单位,细化了全州“十四五”时期养老托育工作的总体目标及任务,压实了部门和县(市)责任。
三、出台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我州老龄化程度日益加深的时期,也是破解老龄化问题的关键时期。同时,随着全面三孩政策的深入落实,老百姓对养老托育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更加迫切。出台《实施意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是立足怒江实际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举措,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集中体现,对加快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托育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民生,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