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怒江州红十字会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情况公示(第三期)

2020/02/24 1.3w 阅读 294 点赞

项目备案编号:

13533300772656747MA20001

2020年2月18日16时至2020年2月24日16时,怒江州红十字会共接收用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社会捐赠款物总价值50.1094万元。所接收的捐赠款物有捐赠意向的按捐赠方意向安排,无捐赠意向的款物由州、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筹安排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接受捐赠资金总计:50.1094万元

一、网络募捐资金及使用情况。自2月18日16时至2月24日16时,通过“怒江州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爱行动”网络平台接受捐赠资金0.02万元。截至2月24日16时,“怒江州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爱行动”众筹微信捐款平台累计共收到11463.86元,累计捐款86人次,累计拨付9863.86元至州疫情防控指挥部(州卫健委),余款1600元。众筹微信平台捐款点击“捐款记录”可查看捐款证书。

二、通过怒江州红十字会银行专户接受捐赠款及使用情况。接受捐赠资金22.066万元,其中,20万元用于湖北省咸宁市疫情防控工作,已转至湖北省咸宁市红十字会。

序号捐赠时间捐款单位或个人金额
(万元)
捐赠意向捐赠方式拨付情况
12020.2.19怒江恒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湖北省咸宁市疫情防控工作银行转账已转到湖北省咸宁市红十字会
22020.2.21怒江州佛教协会2.066怒江州疫情防控工作银行转账已转到州防控指挥部

三、接受现金捐赠及使用情况。通过线下捐赠接受捐赠资金28.0234万元,为定向捐赠,用于怒江州疫情防控工作。

序号捐赠时间捐赠单位或个人金额(万元)捐赠意向捐赠方式拨付情况
12020.2.21怒江州基督教两会28.0234怒江州疫情防控工作现金捐赠已转到州防控指挥部

自2020年1月27日发布《怒江州红十字会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以来,怒江州红十字会开通银行专户、网络平台、现场办公等渠道接受社会捐赠。自2020年1月27日至2月24日,州红十字会共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总价值59.478786万元,其中,接受捐赠资金55.543786万元,接受捐赠物资价值3.935万元。

疫情无情、人间有爱,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我州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爱心企业、人士继续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网络众筹。

在此,我们郑重承诺:一是所有物资、资金专款专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所有款项将全部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二是主动公开、接受监督,募捐款项使用情况我们将及时在怒江大峡谷网站等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四、当前怒江州紧缺物资

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N95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帽、手术衣,防冲击眼罩、防护面罩,速干手消毒液、消毒液,手持红外体温测试仪、诊断试剂等。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合法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五、捐款捐物方式

(一)捐款主要途径

1.银行捐赠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怒江六库支行

银行账号:2513040209026439693

开户名: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红十字会

2.网站捐赠

登录云南省红十字会捐赠管理系统,选择《怒江州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关爱行动》捐赠。

3.微信二维码捐赠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红十字会捐赠管理系统

(二)现场捐赠款物

地址:怒江州红十字会(怒江州泸水市六库镇向阳南路62号)

联系人:石荣杨 李洁芬 电话:0886-3632556 139886***46 139886***16

温馨提示:请需要开具捐赠收据的捐赠者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人:李洁芬;联系电话:0886-3626810;139886***16

怒江州红十字会感谢信

(2020年2月)

社会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牵劲着全国人民的心。爰心无界,情义无价。面对疫情,你们慷慨解囊,为打贏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奉献爱心。社会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人道情怀、博爱之心和奉献之举,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对你们的无私捐赠,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郑重承诺:充分尊重捐方的捐赠意愿,将社会各界爱心团体、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赠的惹物及时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并将具体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反馈。

衷心感谢大家对怒江州红十字会的信任和支持!期盼我们有更多机会携手合作,推动人道主义事业健康发展,为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更多的人道关怀。

怒江州红十字会

2020年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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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