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怒江州民政局印发了《怒江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民政领域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序,基本社会服务更加有效,社会救助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队伍的规模、效能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综合服务设施覆盖大部分城乡社区,养老育幼扶弱等服务走上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道路,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管理科学有效,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提高,怒江民政事业现代化征程实现顺利开局”的具体发展目标。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的现实基础是什么?
答:为科学编制“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需要对民政事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做梳理总结。“十三五”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怒江州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砥砺奋进、真抓实干,深入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民政工作获得新发展,民政事业取得新成就。一是基本民生保障不断健全。二是养老服务量质齐升。三是社会事务管理务实高效。四是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五是社会组织协同作用显著。六是福利慈善事业多样化。七是民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
二、《规划》中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答:《怒江州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描绘了2035年怒江州民政事业发展的远景目标。聚焦“十四五”时期的阶段性任务,着力发展完善基本救助保障体系、发展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展完善民政管理服务体系、发展完善民政基础设施体系。
三、《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施政方向,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制定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全文共六章,设置10个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专栏、4个重点工程专栏和6个保障措施专栏。具体分四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民政事业的发展状况。即第一章至第二章,主要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成效,分析“十四五”的基本发展状况与挑战,明确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主要发展任务和改革措举。即第三章至第四章,全面部署十大重点任务:一是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主要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提升助残服务能力等;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加强养老服务保障、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壮大养老服务产业等;三是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以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加大关爱保护力度等;四是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主要包括加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创新社会组织发展、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体系等;五是创新社会组织发展模式,主要包括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支持新模式领域成立社会组织。持续提升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支撑能力,加强社会组织领域数据管理和数据共享等;六是完善适应时代化建设的社会工作制度,强调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与志愿服务相区别,推动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更大效能。七是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健全经常性社会捐助机制等;八是完善社会事务管理机制,优化基本社会服务,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等;九是加强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重心由管理转向服务等,助力平安怒江建设等;十是汇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推进乡村振兴服务水平强力提升。
第三部分为四大重点工程。即第五章,《规划》研究谋划了4大项增后劲、利长远的“建设工程项目”,包含“法治民政”创建工程,旨在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以法治轨道推进民政改革;“人本民政”创建工程,旨在重视社会民生事业,真正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质量民政”创建工程,旨在深化多层体系、满足需求的幸福民政建设;“智慧民政”创建工程,旨在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以智慧赋能养老,推进服务惠民便民。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即第六章,《规划》提出“六项措施”,包括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民政工作体制机制、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增强民政队伍治理能力和着力组织实施和评估,保障《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