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机构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 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防汛抗旱指挥部 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8号)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各专项指挥部在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州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工作,不代替州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指 挥 长:李文辉 州委副书记、州长
第一副指挥长:李义军 副州长
副指挥长:张建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聪山 州应急局局长
夏斯付 州水利局局长
何 东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政府新闻办、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怒江供电局、怒江军分区、州消防救援支队。
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副局长赵亮明担任,副主任由州水利局副局长张皓担任。
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指 挥 长:李义军 副州长
副指挥长:张建明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聪山 州应急局局长
李金儒 州林草局局长
欧学军 州公安局副局长
李横才 怒江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参谋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外办、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政府新闻办、州气象局、怒江军分区、州消防救援支队、州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
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副局长李文生担任,副主任由州林草局副局长李红高担任。
三、州抗震救灾指挥部
指 挥 长:丁秀花 副州长
副指挥长:史 琳 州政府副秘书长
刘聪山 州应急局局长
杨秀兴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和金华 州地震局局长
何 东 州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利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审计局、州外办、州市场监管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州统计局、州政府新闻办、团州委、州红十字会、州供销联社、怒江海关、州地震局、州气象局、怒江银保监分局、怒江供电局、怒江军分区、州消防救援支队。
州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州应急局副局长李文生担任,副主任由州地震局副局长李建军、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慧海担任。
各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报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抄送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