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经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怒江州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4年召开3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1.《怒江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2.《2023年度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暨2024年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3.《怒江州2023年度增值收益使用分配方案》;4.《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事宜》;5.《怒江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6.《关于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二套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事宜》;7.《关于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额度事宜》;8.《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事宜》;9.《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怒江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8个科室,4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7人,其中在编33人,非在编1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新开户单位66家,净增单位33家;新开户职工1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39人),净增职工-0.02万人;实缴单位849家,同比2023年增长4.04%,实缴职工3.6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38人),同比2023年下降0.45%,缴存额10.57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9.79万元),同比2023年下降3.03%。2024年末,缴存总额99.48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11.89%;缴存余额29.87亿元,同比增长6.37%。



(二)提取。2024年,1.7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78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10.72%;提取额占2024年缴存额的83.07%,比上年增加10.32个百分点。2024年末,提取总额69.6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4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生育三孩及以上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的基础上上浮30%。
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5.21亿元,同比2023年分别下降25.08%、19.60%。
2024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4亿元。
2024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07万笔70.12亿元,贷款余额23.43亿元,分别比2023年末增长3.18%、8.03%、10.2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44%,比2023年末增加2.7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43笔1946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84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5173.17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资金存储。2024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06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20亿元,1年以上定期0.4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3.4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4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8.44 %,比2023年末增加2.7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4年,业务收入8837.87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17.33%。其中,存款利息1607.1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227.94万元,其他2.7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4年,业务支出4439.42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4.2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202.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37.07万元,其他0.0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4年,增值收益4398.45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34.38%。增值收益率1.51%,比2023年增加0.2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031.9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366.54万元。
2024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81.9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91.14万元。
2024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017.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018.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4年,管理费用支出1031.91万元,同比2023年增长486.41%。其中,人员经费619.87万元,公用经费30.98万元,专项经费381.05万元。
四、资产风险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45.27万元,逾期率0.6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017.36万元。2024年,使用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73%,国有企业占21.44%,城镇集体企业占1.37 %,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3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7%,灵活就业人员占0.10%,其他占0.65%;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7.02%,国有企业占13.55%,城镇集体企业占2.81%,外商投资企业占0.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6%,灵活就业人员占2.67%,其他占1.16%;中、低收入占100.00%,高收入占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类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2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34%,租赁住房占9.48%,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占0%,其他占0%。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9.0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0%,出境定居或户口迁移占0.98%,死亡或者宣告死亡占0.74%,其他占0.04%。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80%,高收入占0.2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4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8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6.70%,比2023年末增加2.1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12.8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2%,90-144(含)平方米占47.35%,144平方米以上占48.73%。购买新房占55.40%,购买二手房占43.5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06%,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1.7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8.2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9.87%,30岁-40岁(含)占41.53%,40岁-50岁(含)占23.52%,50岁以上占5.0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56.2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43.75%;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4.12%,比上年减少2.52个百分点。

六、2024年其他重要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2024年,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较好地完成了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等核心业务指标。一是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情况。全州实缴存849个单位、3.61万人,吸纳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缴存39人。归集住房公积金10.57亿元,完成省级下达指标11亿元的96.09%,与2023年相比下降3.03%。二是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全州提取住房公积金8.38万人次8.78亿元,完成省级下达指标9亿元的97.56%,与2023年相比增长10.72%。三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情况。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5.21亿元,完成州级年度计划数6.15亿元的84.72%,与2023年相比下降19.60%。贷后管理不断加强,贷款逾期率从2023年底的0.71‰下降到0.62‰,同比下降0.09个千分点。四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情况。全州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8837.87万元,业务支出4439.42万元;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398.45万元,完成州级年度计划数3437万元的127.97%,与2023年相比增长34.38%。
(二)租购并举解决缴存人基本住房问题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强化租购并举,增强安居保障能力,按照“租房优先于购房,提取优先于贷款,保障房优先于商品房,首套房优先于二套房贷款”的原则,主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形势,因城施策,通过提高贷款额度、下调贷款利息、降低首付比例、落实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实行“又取又贷”、开展“带押过户”、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等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进一步加大公积金贷款力度,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简化贷款业务流程,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让更多的缴存职工更方便地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实惠。2024年,全州租赁住房提取8325.85万元,占9.48%;发放住房贷款中,支持职工购建房14.82万平方米,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笔数占56.2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笔数占43.7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56.70%,比2023年末增加2.1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12.85万元。
(三)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工作情况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做好建制扩面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线上推送、线下推介”政策融合宣传,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送上门”系列政策宣传活动,以发放宣传手册、座谈会现场答疑、网上政策解读等创新宣传方式,宣传公积金惠民政策,重点宣传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政策,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二是持续扩大制度惠及面。认真贯彻执行《怒江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将扩面工作任务细化到县市管理部,有效推动乡村(社区)工作者、乡村医生、辅警人员、临聘教师、环卫工人等群体缴存住房公积金,持续做大归集“盘子”。2024年,新开户单位66家,净增单位33家;新开户职工0.1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39人);实缴单位849家,同比2023年增长4.04%;实缴职工3.65万人(其中灵活就业人员38人),同比2023年下降0.45%;缴存额10.57亿元(其中灵活就业人员缴存9.79万元),同比2023年下降3.03%;缴存总额99.48亿元,同比2023年增长11.89%;缴存余额29.87亿元,同比增长6.37%。
(四)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情况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数字化发展要求,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数据质量提升为重点,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水平。一是扎实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2024年,顺利完成了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电子档案综合系统建设和网络安全三级等保整改二期等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是实现资金业务无障碍办理。通过与住建部的结算平台对接,公积金实现了与各银行的直联支付结算,职工无论在线上还是线下办理公积金提取或公积金贷款等资金业务,不需要再到银行划账,支付交易由公积金中心发起,业务办理完成即实时到账。四是持续提升数据质量。通过建立健全数据稽查机制,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各个环节的数据进行了全面稽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错误和遗漏,2024年,电子化稽查累计修改错误数据500余条,核查归类制作白名单3000多条,疑点率已由年初的8.75%降低至4.0%。截至12月份,数据质量评估总分为91.47分。
(五)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提升改进和风险防控监管情况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切实强化住房公积金风险监测和预警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发展,有序开展“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征信系统接入”“一窗通”“小程序接入”等工作,实现全国住房公积金的互联互通,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等方式,实现13个高频服务事项全国“跨省通办”,认真办理“亮码可办”“异地转移接续”等业务,有效解决缴存职工多地跑、跨省跑难题,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以互联网的加速度推动公积金服务质量再提升。二是进一步强化银行资金存储风险管控。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权力监督、风险防控和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存放的阳光操作。利用电子稽查、数据质检工具,以数据质量的有效提升以及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为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保障资金的安全运行,切实筑牢资金、数据、人员风险“防火墙”。三是进一步加强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监管。持续加强逾期个人住房贷款监管,进一步完善贷款逾期催收方案和风险防控方案,在控制增量同时,千方百计削减存量,把贷款逾期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六)“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行动开展情况
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住建部“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安排部署,聚焦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关键小事”,实现从“群众找服务”到“主动送服务”转变,力促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推行“智能化”服务。全力推进“全程网办”“跨省通办”“亮码可办”服务。全州有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用户871个,覆盖率97.15%。对外公布服务事项37项,实现全程网办30项,全程网办率达81.10%;实现了缴存信息查询,出具缴存使用证明、缴存信息变更、个人住房贷款还清证明、住房公积金汇缴补缴、购房提取、租房提取、退休提取等13个事项的“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可在全国公积金小程序生成“电子码”进行“亮码可办”。二是推行“通缴通取”服务。为打通服务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最后一公里”,公积金中心打破县(市)行政区域限制,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在全州公积金服务窗口推行归集和提取业务“通缴通取”服务。凡在怒江缴存的单位和职工,在州内任何一个公积金服务窗口即可申请办理缴存和提取业务。三是推行“7×24”小时服务。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推进效能革命、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全面提升缴存职工的满意度。2024年,新增12个“7×24”小时服务事项,目前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7×24”小时服务事项已达27个,将极大地方便缴存职工查询信息、办理业务、咨询政策,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四是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召开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席会议,联合9部门印发了《怒江州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对服务要求重点、事项认领编制、理顺业务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截至2024年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通过线下办理137笔。同时,企业信息变更“一件事”、企业破产信息核查“一件事”、个人就业创业“一件事”、退休“一件事”、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五个事项均已建立线上渠道数据端口连接,完成了在公积金业务系统内的部署,并于政务大厅设置“专窗”。五是推行“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到州内房地产企业开展“进企业、讲政策、促服务”活动,主动上门为企业解忧纾困,推动怒江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2024年,深入到全州9个房地产企业,开展调研及政策宣传8轮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多份。
(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政策调整及受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业务情况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城施策,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一是提高贷款额度。贷款额度由双职工最高可贷80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贷100万元,单职工最高可贷50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贷70万元。二是下调贷款利息。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房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二套房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三是降低首付比例。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30%降到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降到30%,再次降低至20%。四是落实多子女家庭支持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分别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和提取限额的基础上上浮20%;生育三孩及以上多子女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分别在我州最高贷款限额和提取限额的基础上上浮30%。五是拓宽提取政策。持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按月冲还贷”业务,推出在线上(手机上)即可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取的频率从每年提取一次调整为每间隔一个月提取一次。六是实行“又取又贷”。鼓励引导缴存职工先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购房首付款,满足其他贷款条件立即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取消提取后间隔1个月才能贷款的时间限制。七是开展“带押过户”。二手房交易,无需提前偿还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八是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放宽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鼓励引导广大灵活就业人员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扩大政策覆盖范畴。九是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异地缴存人在怒江州辖区内购房时,均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必须具备怒江州本地户籍。十是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在怒江州内购房的,借款申请人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购房所在地(县、市)无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住房贷款(包括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4年,怒江州公积金委托合作银行共7家,其中,建设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267笔14765万元;农业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265笔14113万元;工商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245笔13856万元;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151笔8460万元;中国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11笔609万元;富滇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4笔222万元;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1笔79万元。
(八)住房公积金欠缴追缴及行政执法情况
怒江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督促缴存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了以归集核算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稽核审计科以及各县(市)管理部配合的催缴督办机制,通过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对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进行梳理筛查,对欠缴1个月及其以上的缴存单位通过开展电话催缴和下发书面催缴通知书的方式进行催缴,对欠缴2个月以上的行政事业单位函告当地人民政府和财政部门协调落实。2024年,共计发催缴通知书24份,共追缴金额约1300余万元。2024年,没有行政处罚案件。
(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行业与窗口创建成效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4年,怒江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州直单位2024年职工运动会暨怒江州第七届运动会州直代表团选拔赛“优秀组织奖”、工间操赛“三等奖”名次;获怒江州第三届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气排球比赛,获“优秀组织奖”。郝四庭同志被州委办评为2023年度党政信息工作优秀个人;郝四庭同志被州委州直机关工委评为州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李晓霞、密康2位同志在“怒江州首届网络攻防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公积金中心5条工作经验信息被《学习强国》《怒江信息》《怒江改革简报》《州效能办工作简报》《怒江日报》等采用。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