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最美丽图片”的通知

2019/10/11 8.4k 阅读 85 点赞

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提高会员的摄影创作积极性,提高摄影艺术水平,州摄影影视家协会将举办“2019年最美图片”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必须是州摄影影视家协会的正式会员。

二、每件作品必须在2MB以上,JPG格式,手机、相机拍摄均可。

三、参赛作品拍摄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18日的作品,拍摄地点不限,题材不限。

四、每个会员报送作品一至两件,谢绝组照,谢绝用电脑合成的作品。作品按“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的顺序标注信息,文件压缩包注明作者姓名。

五、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及第三方权利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由作者本人负责,并取消参赛资格。作品没有Exif,信息,在作品上加水印、加边框、作品超过两件等不按规定选送作品的取消参赛资格;在摄影展览、比赛中用过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六、10月18晚7点,组织会员在泸水碧桂园售楼处进行无记名评选,从来稿的作品中选出10件作品(如有会员有两件作品入选的,只选其中的一件),当场颁奖。

七、征稿截稿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8日下午5时止,投稿邮箱:1151489016@qq.com联系人:杨艳;电话139886***41

  怒江州摄影影视家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