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7日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李坤珍同志代表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州政协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同意常委会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工作意见。要求州政协常务委员会切实履行政协职能,有力展现政协作为,为推动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3年2月7日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李坤珍同志代表政协怒江州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州政协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会议同意常委会报告中提出的2023年工作意见。要求州政协常务委员会切实履行政协职能,有力展现政协作为,为推动怒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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