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州2018年至2023年清理公示的11个拟注销矿业权,原因司法冻结等法定限制情形未完成注销登记,现相关限制措施已依法解除,阻碍注销的法定障碍已消除,我局拟对该11个矿业权(清单附后)补充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如矿业权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义务,在矿业权注销后仍应履行。公示期为2026年9月9日起至2026年10月28日(3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地址:怒江州泸水市大练地街道同心南路21号;邮编:673199;联系电话:0886-3631911)。
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