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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12/12 3.5k 阅读 428 点赞

政策解读: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统计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统计工作的一项基本职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7号)(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厅字〔2022〕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要求,以高效能统计监督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怒江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统计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一系列事关统计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

2021年8月3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厅字〔2021〕47号)(以下简称《监督意见》)。《监督意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统计工作作出的又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又一次重大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2022年7月1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王宁主持召开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2022年7月20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厅字〔2022〕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47号)

2.《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厅字〔2022〕11号)

三、制定过程

为推动《监督意见》和《若干措施》在怒江州落实落细,根据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州统计局会同国家统计局怒江调查队及州级相关部门,于2022年8月初启动《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相继开展动员部署、研究讨论、初稿起草、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

初稿形成后,以书面形式向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巡察办、州审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和四县(市)党委、政府等37个单位征求意见,州统计局认真研究和采纳有关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按程序请州统计局法律顾问怒江平凡人律师事务所李红枣律师开展合法性审核,并根据合法性审核意见对文稿作了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送审稿)》

2022年11月3日,经怒江州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22年第四次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1月26日,经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1日,以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提出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精准有效服务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第二部分重点措施。对照《监督意见》《若干规定》,结合怒江实际,共提出18条具体落实措施,其中: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和《若干措施》方面,提出深入学习统计工作重要文件、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等2条措施;提升统计督察效能方面,提出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等2条措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方面,提出拓宽统计违纪违法线索获取渠道、依法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严把源头数据质量、开展常态化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持续抓好警示教育等5条措施;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方面,提出突出统计监测评价重点、强化经济运行预测预判预警、发挥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的优势和作用、强化统计监测的专业性和有效性等4条措施;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方面,提出动态完善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健全政绩考核办法等2条措施;构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方面,提出推动监督机制融合、加强监督信息共享、强化协调联动等3条措施。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贯彻落实;强化责任落实,密切协同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成效等3个方面,明确提出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州级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统计监督的重大意义,加强工作协作,积极支持配合统计监督工作,做好必要保障,推动统计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